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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振民部长告诉你:为什么我们拒绝承认南海仲

发布日期:2016-07-14    作者:王丽侠律师
国务院新闻办今天上午发布了2万多字的《中国坚持通过谈判解决中国与菲律宾在南海的有关争议》白皮书,从历史归属、争议由来、早前共识、菲方侵权、处理政策等五个方面详细叙述了由一场非法仲裁炒热的南海问题。
外交部副部长刘振民说,国际法不承认国际警察,南海若受到威胁,中国即可划设防空识别区!
仲裁庭组成的合法性?
刘振民说,中国政府已声明对菲律宾前政府单方提起的关于南海问题的仲裁结果没有约束力、中方不执行裁决的态度。他从仲裁庭组成人员开始“起底”这个“草台班子”。
“这个仲裁庭不是国际法庭,与位于海牙联合国系统的国际法院毫无关系,也不是位于汉堡的国际海洋法法庭的一部分。与位于海牙的常设仲裁法院(PCA)也不是一个系统,常设仲裁法院只为仲裁庭提供了秘书服务,仅此而已。这个仲裁庭在庭审的时候使用了常设仲裁法院的大厅,仅此而已。”刘振民说。
仲裁庭的组成有违公正原则,是政治操作的结果。仲裁庭的5名仲裁员,除菲方指定的来自德国的沃尔夫鲁姆教授外,其他4名仲裁员是由时任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日本籍法官柳井俊二指定的。柳井俊二不仅是国际海洋法法庭的法官,还是日本安倍政府安保法制恳谈会会长,在协助安倍解除集体自卫权、挑战二战后国际秩序方面起了很大作用。各种消息证明,这个仲裁庭的组成完全是他操纵的。
刘振民质问:“仲裁庭五位仲裁员,四位来自欧洲,另外一位来自加纳的仲裁员也长期居住欧洲。“这样一个仲裁庭了解亚洲吗?了解亚洲文化吗?了解南海问题吗?了解亚洲复杂的地缘政治吗?了解南海的历史吗?凭什么相信他们能做出公正的判决?”
更令人大跌眼镜的是,有的仲裁员在仲裁中完全背弃了他们原来的学术观点。仲裁庭选择的证人也背弃了之前著作中关于南海地位的观点,而仲裁庭不做任何调查、不做任何辨别,就采信他的建议。
刘振民还透露,裁决南海问题的仲裁庭,实际上是个“收钱办事儿”的“商业机构”。“这个仲裁庭是挣钱的,谁支配他们?谁支付他们?是菲律宾及其他国家。”刘振民说,国际法院法官、海洋法法庭法官们的酬金、薪水是由联合国支付的,目的是保证他们的独立性、公正性。而此仲裁庭五名仲裁员,挣的是菲律宾的钱,可能还有别人给他们的钱,他们是有偿服务的。
防空识别区?想划就划
在回答路透社记者提出的“中国是否会在南海增加军事设施”的问题时,刘振民坚定表态:南海是中国领土,中国海军随时可以在南海活动。南海如果受到威胁,当然要划设防空识别区。
“中国海军在南海活动是很正常的,因为这是我们的海域。但是大家看到的是,有一个国家派了庞大的航母舰队在南海活动。”刘振民说:“要说清楚的是,中国有这个权利,防空识别区制度不是中国的发明,是其他一些大国的发明,中国在东海划了,在南海是不是需要划,要根据我们受到威胁的程度。如果我们的安全受到威胁,当然有权划,这取决于我们的综合判断。”
刘振民表示,希望其他国家不要借机来威胁中国,希望其他国家能够与中国一起努力,相向而行,共同维护南海和平稳定,不要把南海变成一个战争的发源地。中国的目标是希望南海成为“和平之海”、“友谊之海”、“合作之海”。
国新办负责人表示,《中国坚持通过谈判解决中国与菲律宾在南海的有关争议》,这个白皮书的主题,是中国政府的政策,我们也希望跟南海周边国家一起,按照中国与东盟十国签署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共同维护好南海的和平稳定,维护我南海的航行与飞越自由,这个政策没有变,也不会变。
对有记者提出的“如果相关国家执行这张‘废纸’,中方如何应对”的问题,刘振民表态斩钉截铁:“谁要想试试按照这个‘裁决’去执行,只会构成新的不法行为,中国政府会采取必要的手段阻止他们。”
国际法不承认国际警察
仲裁庭无视中国于2006年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做出过的排除性声明,判定中国声明不影响它的管辖权。对这种侵犯缔约国权利的做法,引发了包括俄罗斯、英国和法国三个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在内的各缔约国高度关切。
刘振民说,1982年《公约》谈判当中,制定了这样一个条款,即允许缔约国在批准和加入公约的时候,依据《公约》第298条做出一个声明,把海洋划界、军事活动等问题排除在强制解决争端程序之外。此举是为了保持一个稳定的国际海洋秩序。
“国际法上不承认国际警察,国际法、海洋法是靠各国之间的相互尊重、相互协议来解决的,海洋划界争议要靠当事国之间共同的合意来解决。”刘振民说,之所以允许把划界争议、军事活动、执法活动排除在强制解决争端之外,就是出于维护稳定的国际海洋秩序的需要,出于维护稳定的国家关系的需要,这是国际现实的需要,也是国际法的需要。
《公约》自1994年生效以来,做出这个声明的有30多个国家,包括了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当中除了美国之外的其他四个国家,即中国、俄罗斯、法国、英国都做出这个声明了,美国没有加入《公约》,一直在《公约》之外指手划脚,让我们缔约国遵守《公约》,他自己不加入。
“在做出声明的三十多个国家当中,他们对这次裁决的结果也非常关注,因为这次仲裁庭裁决的结果不仅侵犯到了中国的权利,也损害到了《公约》第298条的法律效力,一定意义上也损害到了《公约》的完整性,损害了《公约》所确立的争端解决程序的完整性。”刘振民说。
 

美国国务卿克里(左)和中国外交部长王毅(右)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第二九八条  适用第二节的任择性例外
1.一国在签署、批准或加入本公约时,或在其后任何时间,在不妨害根据第一节所产生的义务的情形下,可以书面声明对于下列各类争端的一类或一类以上,不接受第二节规定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程序:
(a) (1) 关于划定海洋边界的第十五、第七十四第八十三条在解释或适
用上的争端,或涉及历史性海湾或所有权的争端,但如这种争端发生于本公约生效之后,经争端各方谈判仍未能在合理期间内达成协议,则作此声明的国家,经争端任何一方请求,应同意将该事项提交附件五第二节所规定的调解;此外,任何争端如果必然涉及同时审议与大陆或岛屿陆地领土的主权或其他权利有关的任何尚未解决的争端,则不应提交这一程序;
(2) 在调解委员会提出其中说明所根据的理由的报告后,争端各方应根据该报告以谈判达成协议;如果谈判未能达成协议,经彼此同意,争端各方应将问题提交第二节所规定的程序之一,除非争端各方另有协议;
(3) 本项不适用于争端各方已以一项安排确定解决的任何海洋边界争端,也不适用于按照对争端各方有拘束力的双边或多边协定加以解决的任何争端;
(b) 关于军事活动,包括从事非商业服务的政府船只和飞机的军事活动的争端,以及根据第二九七条第2和第3款不属法院或法庭管辖的关于行使主权权利或管辖权的法律执行活动的争端;
(c) 正由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执行《联合国宪章》所赋予的职务的争端,但安全理事会决定将该事项从其议程删除或要求争端各方用本公约规定的方法解决该争端者除外。
2. 根据第1款作出声明的缔约国,可随时撤回声明,或同意将该声明所排除的争端提交本公约规定的任何程序。
3. 根据第1款作出声明的缔约国,应无权对另一缔约国,将属于被除外的一类争端的任何争端,未经该另一缔约国同意,提交本公约的任何程序。
4. 如缔约国之一已根据第1款(a)项作出声明,任何其他缔约国可对作出声明的缔约国,将属于被除外一类的任何争端提交这种声明内指明的程序。
5. 新的声明,或声明的撤回,对按照本条在法院或法庭进行中的程序并无任何影响,除非争端各方另有协议。
6. 根据本条作出的声明和撤回声明的通知,应交存于联合国秘书长,秘书长应将其副本分送各缔约国。
 
南海问题中国也是有底线的
白皮书显示,南海归属十分清楚,自古至二战后、20世纪70年代前都无异议。南海问题是菲律宾部分政治人物不断挑起矛盾的产物,暴露了菲律宾在某些国家的支持下企图侵占中国海上权益和领土的不法目的。
被仲裁庭否认的南海九段线,是中国在二战结束并收复台湾、澎湖列岛、西沙群岛、南沙群岛等原属于中国的领土,恢复了对南海诸岛行使主权后,于1948年即昭告世界的。南海诸岛属于中国,是二战后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构成了战后领土安排和国际秩序的组成部分。而战后世界上许多国家的百科全书、年鉴、地图也都记载和标绘南沙群岛是中国领土。
刘振民告诉记者,谈判是解决中菲南海问题的惟一途径。“《公约》自1982年签署后,中国与南海周边国家的海洋争议也就呈现到了台面上。为了处理这些争议,中国与各个南海周边国家都建立了双边沟通的渠道。例如,中越完成了北部湾海洋划界、中国与马来西亚及文莱都在保持双边的沟通和合作等。”
刘振民说,菲律宾阿基诺三世政府提起仲裁终端了中菲之前关于南海的合作。他表示,仲裁裁决肯定没有效力,中方也不会执行,希望菲方还是回到谈判桌上,通过谈判解决争议,回到合作的轨道,通过合作来分享共同利益。
“无论渔业的合作也好、油气资源合作也好,中国与南海周边国家是可以达成协议的,我们有这个信心,这是中国政府的一贯立场,我们也有这个信心。”刘振民说。
但中国政府对南海问题的解决也有底线。刘振民说,如果菲律宾方面不愿意回到谈判桌,中国和菲律宾的关系必然会受到影响,目前这种状况就很难改变。
小编小编:在国际法中,成员国只有签署并批准,公约才对其生效。部分国际公约允许加入国对部分条款声明保留(有悖于公约目的原则不得保留)。南海仲裁,并无执法机构能保证其结果的实施,且仲裁始末具有非法性,不但是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加入国权利的践踏,更挑战了《公约》自身的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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