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办事指南 >> 个人办事 >> 出境入境 >> 查看资料

出境(大连)

发布日期:2008-07-09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台湾地区探亲、定居、访问交流等的服务指南

一、申领条件
  1、大连市常住户口居民;
  2、根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大陆居民可以申请去台湾探亲、访友、定居、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等,也可以申请去台湾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但必须首先获得由台湾方面签发的与申请事由相应的“台湾地区旅行证”。
二、受理机关
  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公民因私出国申请。
三、申请材料
  1、表格的领取:前往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
  2、提交填写完整的并贴有带条形码的数码相片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1份。(照片规格:48mm×33mm)
  3、提交申请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的复印件(A4),交验原件。
  4、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台湾地区旅行证”复印件(A4),交验原件。
  5、申请夫妻团聚的,须提交结婚证复印件(A4),交验原件。
  6、十四周岁以下儿童,应在其父母或监护人的带领下办理有关手续,并提交父母的结婚证明或者离婚的判给证明,并且监护人员提供具有监护权的证明文件复印件(A4),交验原件。
  7、赴台湾从事访问交流等活动,须提交国台办审批件,无须提交单位意见。
  8、单位意见栏(参照护照申领办法),特定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注意:
  a、申请人若持有已过期的《往来台湾通行证》,在申请时一并提交;如果该通行证遗失,请提供报失证明和《大连日报》登载遗失作废的声明。
  b、已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再次申请往来台湾签注的,还须提交《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其复印件(A4)。
四、受理时间和地点:周一~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大连市中山区延安路16号
五、处理时限:10个工作日,再次申请5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收费标准:往来台湾通行证每证30元;一次有效签注20元/件;一年多次有效签注100元/件;加注20元/项。
  ★办证时需面见申请人。咨询电话:16898688,0411-82802247。

其他类赴港澳的服务指南

一、申请条件
  1、大连市常住户口居民
  2、居住地在大连的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
  3、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澳门
  4、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
二、受理机关
  大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三、申请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带条形码数码相片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1份。(照片规格48mm
×33mm)
  2.申请人须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可免交)、户口簿复印件(A4),交验原件。
  3.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已满60周岁及在我处受理、持用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个人旅
游签注的人员,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A4)。未满14周岁须由监护人代为申请并提交父母的结婚证明或具有监护权的证明文件复印件(A4)交验原件。
   4.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往来港澳签注的,还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复印件
(A4)。
   5.定居团体的中国公民须交验中国护照和定居团体证明原件,并提供复印件(A4)。
   6.提交赴港澳相应事由证明材料(邀请函)。
   7.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部门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签发的签注种类为其他(Q)签注,签注有效期为3个月一次、3个月二次、1年一次、1年二次签注,
每次在香港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五、办证时限
   1首次申请10个工作日,再次申请5个工作日办结。2根据公安部规定,户口迁入我市未满5年的,需
要向原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发核查函,原户口所在地出入境管理部门回函后方可为申请人办理赴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函调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间。
   (以虚假资料骗取出入境证件及在港澳从事非法活动,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赴澳港探亲的服务指南
  一、申请条件   1.大连市常住户口居民   2.有亲属在澳港定居的   3.有亲属在港澳就学或就业的   亲属指:配偶、父母或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二、受理机关   大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三、申请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并贴有带条形码数码相片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1份。(照片规格48mm×33mm)   2.提交申请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可免交)、户口簿复印件(A4)、交验原件。   3.须交验能够证实亲属关系的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以及被探望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在香港或者在澳门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探望在香港澳门定居的亲属,1年内再次申请赴香港澳门探望同一亲属免交亲属关系证明。   4.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已满60周岁及在我处受理、持用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探亲签注人员,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A4)。   5.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A4)。 四、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五、签发的签注种类为探亲(T)签注   1、探望配偶、父母或配偶的父母、子女,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或者3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2、探望兄弟姐妹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六、办理时限   1、首次申请10个工作日,再次申请5个工作日办结。     2、根据公安部规定,户口迁入我市未满5年的,须向原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发核查函,原户口所在地出入境管理部门回函后方可为申请人办理赴《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函调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间。   (以虚假资料骗取出入境证件及在港澳地区进行非法活动的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赴港澳逗留的服务指南
  一、申请条件   1.大连市常住户口居民   2.经香港澳门有关部门批准在香港澳门就学、就业、培训的人员及其亲属。 二、受理机关   大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三、申请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带条形码数码相片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1份。(照片规格48mm×33mm)   2.提交申请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可免交)、户口簿的复印件(A4),交验原件。   3.(1)赴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A4);(2)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学院录取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A4);(3)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受雇非本地劳工预报名单》或澳门社会文化司或经济财政司出具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A4);(4)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A4)。   4.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1)在香港就业、就学、培训人员及其亲属,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A4);(2)在澳门就学,须提交澳门高等学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3)在澳门就业,须交验经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核准的有申请人姓名的续期名单表或澳门社会文化司或经济财政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A4);(4)在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A4)。(5)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还需提交商务部《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批表》。   5.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已满60周岁及在我处受理、持用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逗留(D)签注的人员,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A4)。   6.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A4)。   7.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部门出具意见并盖章。 四、签注签发   签注种类为逗留(D),多次有效。 五、工作时限   1.首次申请10个工作日,再次申请签注5个工作日内办结。   2.根据公安部规定,户口迁入我市未满5年内,须向原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发核查函,原户口所在地出入境管理部门回函后方可为申请人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函调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间。   (以虚假资料骗取出入境证件及在港澳地区进行非法活动的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49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