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办事指南 >> 个人办事 >> 出境入境 >> 查看资料

办理护照加注及换发须知 (南京)

发布日期:2008-06-24    文章来源: 互联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一、护照加注及换发条件:

护照持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护照变更加注

(一)护照持有人有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外文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经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定确有必要加注的;

(二)护照持有人相貌发生较大变化,需要作近期照片加注的;

 

护照持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护照换发

(一)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二)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但有材料证明前往国要求普通护照的有效期必须在6个月以上的除外;

    (三)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二、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申请护照变更加注或者换发的,提交下列材料:  

1、需要作变更加注事项的证明材料。

2、交验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户口本仅需复印地址页和本人资料页,请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切勿裁剪)

    3、提交本人护照及护照主页(包括延期页和有效签证页)复印件。

    4、提交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白色背景彩色照片两张(照片要求见《中国公民因私出境证件相片标准》)

    5、填写完整的《护照加注及补、换发申请审批表》。登记备案人员须按人事管理由单位出具意见并盖章,盖章及签名须与备案数据一致。

    

三、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护照所需材料

1、提交所持护照及复印件。

2、提交定居国外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提交在我市居住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

4、提交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白色背景彩色照片两张(照片要求见《中国公民因私出境证件相片标准》)

5、填写《护照加注及补、换发申请审批表》。

四、申请地点:

凡常住户口在我市市区的居民,须本人向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

户口在江宁、江浦、六合、溧水、高淳五县(区)的居民须本人向户口所在地县(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申请。

 

五、申请收费:

普通护照                 每本       200

换发护照(含一个加注)  每本     220

加注                      每个        20

六、办理时限: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在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护照。

申请人如需通过邮政速递领取证件,可在交完费后,凭《回执》第一联到接待大厅内的邮政速递专柜办理委托。

七、接待时间(周一至周六):

上午:830?D1130

下午:200?D 500      (星期日不接待)

(接待时间变动,以接待大厅门口公告为准)

处长接待日:  周三上午9:00--11:30

八、自动语音咨询电话:  025-84420004

、监督电话:  025-84420003

 

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二○○七年一月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21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