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办事指南 >> 个人办事 >> 出境入境 >> 查看资料

申领因私护照须知 (南京)

发布日期:2008-06-24    文章来源: 互联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凡常住户口在我市的居民,须本人向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户口在江宁、江浦、六合、溧水、高淳五县(区)的居民须本人向户口所在地县(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申请。

未满16周岁的儿童须由父母或父母委托(父母不在本市)监护人代为申请。办理时需交验父母的委托书(委托书上附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父母在国外需附护照复印件)。

    一、申领因私护照须履行下列手续:

    1、填写《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审批表》一份,如属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由负责人亲笔签名的单位意见并盖章(盖章及签名须与备案数据一致)。   

2、交验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户口本仅需复印地址页和本人资料页,请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切勿裁剪。集体户口者提交《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3、16周岁以下申请人交验申请人户口簿,代办人身份证、户口簿,并提交复印件。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还须提交出生证明。

    4、其他注意事项:

    (1) 户口尚在迁移之中 (含外地迁入、市内迁移)的,应先落户后申请,凭户口簿申请护照。外省户口迁入我市不满一年需与原户籍地核查,核查期间不计算工作日。

(2) 身份证遗失或过期,来不及办理新身份证的,凭《临时身份证》申请。

(3) 持有过期护照,在申请时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复印照片页、有效期页和有效签证页),核验后剪角随新护照发还申请人。

遗失过期护照,需在《新华日报》或《南京日报》上刊登遗失启事,凭本人身份证、报纸办理护照失效手续后三工作日方可申请。

   二、填写申请表要求:

    1、《申请审批表》由本人用蓝黑色、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填表内容要求完整、真实,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儿童和文盲可由监护人和直系亲属代填,代填人须签名。

    2、申请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身份证号码”,填写必须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如身份证与户口簿两者不一致,须事先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变更,待两证相符后方可申领护照。

    3、“户口地址”是指申请人户口簿上记载的详细住址。“家庭住址”是指申请人的实际居住地址。

  三、照片标准:

    1、照片为申请人近期(6个月内)正面两寸单人免冠白色背景彩色半身证件照 (光面相纸)一式两张;康宁公司照片请在表上贴有条形码的,另在左下角贴照片一张;

2、照相不得化浓妆、染发、涂口红、戴发卡、项链、耳坠、墨镜等饰品;国家公职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儿童不得系红领巾;

3、照片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使用一次性快照、翻拍的照片或采用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

    请严格按上述标准提交照片,建议到本市以下摄影点照相:

    (1) 康宁公司洪公祠点: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综合服务大厅 电话:84218110  

(2) 康宁公司大方巷点:  中山北路34号  电话:83363966

(3) 康宁公司白下路点:  白下路101号   电话:83362966

   四、须出具单位意见的登记备案人员:

    1、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的县 (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离退休的厅 (局)级以上干部;

    2、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县级以上金融机构领导成员及其相应职级的领导干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

    3、各部门、行业中涉及国家安全及国有资产安全、行业机密的人员;

    4、军人提交部队批件和军官证 (或离退休证)及复印件,所在单位须在表格上盖章、签名。

   五、办理时限:

    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对出国申请依法在30天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我市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市区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急事急办的有关规定:

    申请人因探望危重病人、奔丧、紧急商务、开学日期临近等原因需尽快出境的,可提交与紧急事由相应的境外证明材料申请加急办理,我处将视情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交费

申请人递交申请后,凭受理民警出具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境受理通知书》到接待大厅内中国银行收费专柜交纳证件费,并妥善保管好《通知书》和交费凭证。

如银行收费专柜停止服务,可到中国银行王府花园分理处交费(地址:王府大街63号-10)。

参加旅行社组织出国境团队旅游的,交费后即将《通知书》送交受理民警。

关于证件、签注的收费标准:

普通护照                 每本       200元

补发护照(含一个加注)  每本    420元

加注、延期                  每个       20元

    八、领取护照:

    1、证件办妥后,我处将通过手机短信免费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接手机短信通知,确认护照己办好,或根据《通知书》上的预约取证日期,由本人持身份证、《通知书》和《江苏省公安出入境证件、签证 (注)费专用票据》(领证联)到出入境管理处接待厅领取护照。若申请人因故不能亲自前来我处领取出国护照的,可在申请时经受理民警确认办理委托代领手续。

    超过10个工作日尚未办妥的,可查询办理结果。需核查有关情况的,不受10个工作日限制。

    2、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由其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及申请人户口簿及《通知书》和交费凭证领取护照。

3、申请人如需通过邮政速递领取证件,可在交完费后,凭《通知书》到接待大厅内综合服务区的邮政局邮政速递专柜办理委托。

4. 已交费《通知书》或收据遗失,需持本人身份证查询申请总编号,然后到洪武北路127号中国银行玄武办事处开具已交费证明。凭银行交费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写领条领取证件。

九、接待时间(周一至周六):

    上午:8:30?D11:30

下午:2:00?D 5:00      (星期日不接待)

(夏令时变动,请见接待大厅门口公告)

处长接待日:  周三上午9:00--11:30

十、自动语音咨询电话:  025-84420004

十一、监督电话:       025-84420003

 

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二○○六年九月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1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