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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你身边的定时炸弹?

发布日期:2010-12-25    作者:李东律师
笔者作为金融业务方面的律师,近来接到了许多关于信用卡问题的纠纷,信用卡在方便的大家消费、出行的同时,却像个定时炸弹,随时可能给持卡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结合本人在办案过程中的一些体会提出一点想法和建议,供读者参考。
信用卡纠纷的类型常见的有三种:一种是逾期还款问题、第二种是信用卡遗失后被盗刷问题、第三种是将信用卡给认识的人刷卡后的纠纷。针对以上常见的三个问题,笔者分别提出相应一点建议和策略。
对于逾期还款问题,大多是由于遗忘了刷卡欠费的事,直到银行甚至银行的律师拜访时才恍然大悟。这种失误往往可能带来利息损失甚至对于个人银行信用造成巨大危害。对此笔者建议持卡人一定确保银行留存了你的联系方式,或者至少保证银行留有你的常用E-mail。如有电话或账单邮寄地址变更最好及时向银行电话通知,防止出现无意透支后收不到对帐单,不能及时还款的情况。在司法实践中这类案件时常会遇到,判决往往归错于消费者。这样的损失,稍加注意可以避免。
对于信用卡遗失后被盗刷问题,很多朋友可能曾遇到或者会遇到,尤其是对于没有密码的信用卡,只需要签字就可以消费。如果遗失的物品中既有信用卡又有身份证等,那么被他人盗刷的可能性和损失往往是巨大的。对此笔者建议,一旦钱包遗失,除了要查看有没有身份证或现金外还要查看有没有信用卡在其中,如有则应尽快电话挂失。现在大多数银行信用卡都有失卡保障期,也就是说在你的卡遗失后,从你电话挂失那一刻起,向前推二十四小时甚至四十八小时,在这段时间如果你的信用卡被盗刷,则该被盗刷的损失是由银行负责的。当然具体的失卡保障时间在不同银行是不同的,比如建行龙卡就是四十八小时。
对于将信用卡给认识的人刷卡后的纠纷也时有发生,这种情况往往因为过去时间较长,难于举证具体刷卡人,银行对此一般是不负责任的。只能是在借卡刷卡时多加注意,预防日后的纠纷。
除上面三个问题,根据笔者多年办理的经验,列举如下几个建议供读者参考:
1、刷卡时,尽量不要让卡片离开你的视线,以避免卡片被盗刷;曾有案例,持卡人消费后将卡交给酒店服务员去吧台刷卡,刷完消费后服务员竟然去旁边的银行取现金私吞,后查出被捕。如果需要交给服务员代结帐,则签单时应看一下消费数额是否相符。
2、保管好身份证及复印件,以防止他人冒名申办信用卡并恶意透支。这样的案件笔者遇到过多起,银行方面往往会作为刑事案件向警方报警,往往会带来较多麻烦。
3、不要在空白的或未填妥金额的签账单上签名,空白票引起的纠纷很多,并且较难胜诉。
4、若签账单因错误需重写或取消该笔交易时,得要求商户将原签账单撕毁,保留商户给予的退货证明,以免日后发生冲账纠纷或者商家与银行发生纠纷时涉及到自己。
5、消费后签账单时,注意保留签账单持卡人根联,以便与银行所寄出的信用卡对账单核对。即使你没有保留这些账单的习惯也一定要带回家里后再扔,这个时间段往往是问题可能出现的阶段,因此你便有了关键的证据。
6、外出旅游在完成刷卡交易后,看一眼售货员交还的信用卡,是您本人的信用卡,防止由于失误造成损失。
如今我们已经进入了信用卡时代,或者叫信用时代,在享受其带来的便利同时,望读者也能稍加留心,防微杜渐,避免不必要的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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