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房产律师〕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发布日期:2010-12-01 作者:陆贤凤律师
以下由赠与人(或代理人)填写赠与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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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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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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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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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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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不动产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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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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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由受赠人填写受赠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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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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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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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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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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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赠与人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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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人声明 |
我将所拥有的不动产无偿赠与,不收取任何货币、实物或经济利益,该无偿赠与行为是真实、合法的。 赠与人(代理人): 年 月 日 |
受赠人声明 |
我无偿接受了所拥有的不动产,没有支付任何货币、实物或经济利益,该无偿受赠行为是真实、合法的。 受赠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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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由税务机关(或征收机关)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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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赠与资料审核 |
契税征收机关 |
印花税征收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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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资料齐全、填写规范。符合无偿赠与规定。 审核人: 年 月 日 |
已在完税凭证上加盖 “个人无偿赠与”印章。 办理人: 年 月 日 |
已在完税凭证上加盖 “个人无偿赠与”印章。 办理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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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事项 | 办理人: 年 月 日 |
注:如赠与人死亡,由代理人代为填写此表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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