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之苦与乐
发布日期:2010-10-22 作者:刘刈律师
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十多年,个中滋味不谓不深刻。人多言律师职业风光旖旎,崇高且囊中充盈。溢美之词多多,盛赞者众。也有不以为然者。尤有甚者,痛斥律师游走于权贵之间,出入官场,拢络司法人员,玩弄法律于股掌。清人诸名斋早有言:一支笔,一芴墨,直者曲,曲者直。此言之于当下,又何尝不是某人某事之写照?然律师之苦与乐,戏言之:谁律师,谁知道!
苦者,有二。其一,辛苦。每每接受委托,如一无形索套于项,拽索者,当事人也!其间,势必“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其二,愁苦。一愁案源,歌云“想说爱你不容易”何其贴切!如何拓展案源、保住已有资源,可谓奥妙无穷,涉及推广、营销乃至处世哲学,可谓大有学问,实非易事! 二愁办案结果,此为当事人终极目标。一旦判决不利,轻者失信于人,重者招至投诉。三愁环境。公众之于律师,注重其与政府、法院之关系,一般之办事顺序:政府、社会势力、法院、律师,往往不得已才寻律师。次者办案难,权利无保证。曰: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简言之:行路难,多歧途。
乐者,无外乎成就感。一曰自豪。堂堂一中国律师,遇有问职业者,答曰:小律师而已。实则大律师!家人亦常于人前道:吾家某某乃大律师!朋友也有言:吾铁哥们,大律师,有事您说话!二曰能实现理想。庭审中或慷慨陈词,滔滔不绝,或引今博古,侃侃而谈,或丝丝入扣,酣畅淋漓。于是之风流倜傥,尽显大家风范!当正义伸张、沉冤得雪,则气为之畅,神为之爽,意气风发,何其美哉!三曰不失尊严。大凡执业经年者,生活定能无忧,上不为财富困扰、异化,下不致于窘迫。久之则冠盖加身,人前光鲜,可谓“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
律师之苦与乐,概言之:痛并快乐着!
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 刘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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