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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经济协议(ECFA)签署的必要性刍议

发布日期:2010-05-12    文章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两岸经济协议(ECFA)之所以认为一定要签,由于其对台湾地区发展有其必要性,一来东亚自由贸易区逐渐成形,倘若台湾地区仍未能参与,将逐渐丧失出口产业的竞争力及优势;二来中国大陆地区正积极与各国洽签自由贸易协定(FTA),使台湾地区的产品在大陆市场的竞争压力倍增;更重要的是,唯有推动洽签两岸经济协议,方能舒缓台湾地区被边缘化的危机,提升两岸间的善意互信,这样的情势是十分明显的。

日前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王毅接受台湾媒体专访,就大陆对台政策以及签署两岸经济协议,做出相当明确的表示,其一ECFA的性质是一个经济合作协议,协议中不会有政治内容,也不会有政治语言;其二是谋求互利共赢;其三是照顾彼此关切;其四是大陆不会要求台湾方面进一步扩大大陆农产品入岛;其五是大陆无意对台湾实施劳务出口。这样的表示清楚且具有相当程度的善意;而日前两岸经济协议 (ECFA)第二次协商大陆主谈代表商务部台港澳司司长唐炜在开场致词时表示,将秉着“快、易、少”原则,尽早就ECFA主要内容,达成协议。唐炜认为既然要快,就不可能面面俱到,所以早收清单项目就会少。这项谈话也有人认为,台湾方面所争取约500项早收清单,未来或许仍充满清单缩水的变数。

台湾方面代表高孔廉指出,大陆国台办王毅主任前天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同时也是两岸的共识,一、台湾对大陆出口,部分人士误会协议只嘉惠大型企业,其实中小企业及基层民众都将受惠;二、大陆对台湾出口:不影响弱势产业;三、早收清单大陆要求的项目及金额百分比会少于台湾。他希望这些谈话能进一步具体落实,回应ECFA第一次协商所提之规模差异与量体悬殊。而主谈代表经济部国贸局长黄志鹏在致词时表示,他衷心期盼大陆的贵宾,能够将大陆领导人的善意,体现在协商成果中,希望双方协商团队能继续秉持善意和诚意的原则,充分发挥弹性与合作的态度,求同存异,就相关议题尽速达成具体结论,以利加速推进两岸签署经济合作架构协议的工作。当然洽签两岸经济协议,具有正负双面冲击及效果,马政府势必亦会采取相关措施来处理。

就正面效应来说,日前台湾经济部”委托中华经济研究院进行“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之影响评估”已于2009年7月底对外公布。根据该评估结果,台湾经济成长率将提高1.65%至1.72%,总出口量将上升4.87%至4.99%,总进口量将上升6.95%至7.07%,而社会福利增加77.1亿美元至77.7亿美元,台湾目前约1,010万的总就业人数将可望净增加25.7万人至26.3万人,种种数据都说明两岸经济协议确实对台湾带来许多好处;另外,由于台湾地区目前已经开放与中国大陆地区的海运及空运大三通,有效降低两岸的运输成本,故未来也可藉由洽签两岸经济协议的契机,使台湾地区取得领先竞争对手国进入中国大陆市场之优势、成为外商进入中国大陆市场之优先合作伙伴及门户、有助于产业根留台湾、更有助于中国大陆台商增加对台采购及产业竞争力、加速台湾地区发展成为产业运筹中心等其他效益。

就负面效应来说,马政府也无可避免将会面临到这些难题及挑战,包括洽签ECFA不是只对台湾带来好处,也将使台湾对大陆降税的产品,带来负面冲击。针对负面冲击部分,马政府亦编列950亿元预算来协助因应。另外,像是台湾地区的电机电子产品业、其他运输工具业、木材制品业将因签署ECFA而产生负面冲击,依序为负7.24%、负3.6%、负4.0%,对于台湾地区的电机电子产品业,冲击不可谓之不大;面对这样的情况,台湾地区未来可能受冲击之产业,马政府除将运用协商策略,争取对台湾有利之条件外,针对台湾部分属内需型、竞争力较弱、易受贸易自由化影响之产业,如家电、鞋类、成衣、陶瓷面砖、石材等,并给予适当辅导,协调转型升级,以提升竞争力。

坦白说,任何协商都会是有利有弊,只要是对整体台湾经济的利多于弊,就值得马政府尽力去推动,两岸经济协议的协商立场亦复如此。为了兼顾两岸经济协议创造之出口商机及台湾产业之利益,未来与大陆地区洽签两岸经济协议及后续货品开放协议时,马政府势必将审酌各国与中国大陆洽签FTA之先例,以争取对中国大陆货品继续适用WTO反倾销、补贴及防卫等协定,以保留台湾地区于WTO下对该等货品课征反倾销税、平衡税及采行防卫措施之权利。

而马政府洽签两岸经济协议,正是两岸经贸关系朝向制度化发展及朝向国际化之好契机;透过开放或调降关税,来创造两岸产业优势互补互利双赢。然而,在贸易开放过程中,台湾内部仍有部分属内需型、竞争力较弱之产业,仍可能产生负面影响。故马政府在协商期间会争取较长的开放调适期及较小的降税幅度,尽量兼顾内需敏感型产业承受冲击的能力以及产业转型所需要的调整期间。而“行政院”在进入正式协商之前,即已研拟完成「因应贸易自由化产业调整支援方案」,以2010至2019年为期,总经费为950亿元,应用于对未来可能受影响产业及劳工,提供各种支援措施。因此马政府绝非如反对者所言,对于冲击完全不予处理及正视。

简言之,马政府的策略及目标,就是ECFA是“一帮、二不、三要”,“一帮”就是帮助人民做生意,提升台湾竞争力;“二不”是不开放大陆劳工来台,不增加大陆农产品进口。“三要”是要关税减免、要投资保障、要保护智慧财产权。

至于外界最为关心的问题,ECFA能增加多少就业机会?冲击多少劳工?根据台湾经济部”委托中华经济研究院针对洽签两岸经济协议对台湾就业的影响,研究显示,以台湾地区目前约1,010万的总就业人数为基础,一旦签署两岸经济协议,可望再增加就业人数25万7000人至26万3000人;而台湾“劳委会”委托的研究,也显示签署两岸经济协议,台湾地区总体就业人数可望增加约10万5000人至12万5000人。反之,如果不签两岸经济协议,当东协与中国大陆等国陆续签署区域贸易协定,而台湾被排除在外时,台湾经济会萎缩,实质GDP将会下降0.179%,就业人数减少。从职业类别来看,低阶技术工、商品买卖业之服务佐理人员及操作工、体力工都会受到冲击。根据“劳委会”曾综合“经济部”和“劳委会”各自委托的研究,取最大影响的预估值,评估预计有八万人会因为两岸经济协议的签订而受到影响。但是,所谓八万人受影响,绝不尽然是指八万人会失业,因为所谓“受影响”可能是指雇主订单减少,以致薪资降低、工时减少或福利缩水等。

至于,反对者从政治倾中的角度来质疑,更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洽签ECFA只规范两岸经济合作事项,不涉及统独及政治问题,这一点马政府已多次强调。一个清楚在经济上的现实是,中国大陆地区现在不只是世界工厂,也是全球最大的市场,世界各国都想尽办法要抢攻中国大陆市场,全球各国都争相跟中国大陆地区签FTA;反观台湾地区,对外贸易是台湾经济发展的命脉,出口所得占台湾实质GDP比重七成,出口增加将带动出口产业所得增加,进而刺激其他生产活动及进口,促使整体经济蓬勃发展。

职是之故,洽签两岸经济协议(ECFA)可让两岸人民在从事经贸活动时,有明确的游戏规则可以依循,促进两岸的经贸关系制度化,改善两岸关系,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两岸善意和平,但洽签ECFA也绝非是灵丹妙药,不能包治百病,也不应不切实际的过高期待。因此,值此最后关键时刻,马政府推动两岸经济协议,为了向“立法院”负责,行政部门已经拟妥与“立法院”沟通的方案,行政部门亦在协商前将先到“立法院”向各党团报告重点,再与大陆协商,ECFA签署后也会送“立法院”审议通过后才生效,笔者实在盼望台湾地区内部的反对者能够理性冷静以观,共同为台湾的未来发展寻求生机出路。

【作者简介】
刘性仁,北大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专业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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