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规划与中国经济法”研讨会 评议 程宝山
发布日期:2006-06-16 文章来源: 互联网
程宝山(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
今天听了大家的发言很受启发,有些问题也更需要进一步的探讨。
1、转轨时期,经济自由与经济民主更受到重视。如破产法的修改重视债权人的自治。另外,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还需要考虑一个问题,就是税收优先权。税收优先权的问题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也有重大影响。在世界范围内,税收优先权在弱化、限制、取消。
2、侯作前教授所谈的税收法定原则的转变,体现了对纳税人的保护。
3、我们在强调经济自由的同时,必须重视监管。
4、社会正义不仅涉及到税收还涉及到社会各个方面。政策性银行所引发的大家的广泛探讨正证实了经济法研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关于专门立法,尚值得商榷,一个国家特殊的东西太多,个别调整太多,会有人治之嫌。总之,三位主题发言人的发言以及之后的讨论都贯穿了本次论坛的主题: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但仅强调以人为本是不够的,要强调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只有两方面的结合才能发挥经济法的作用。天人合一本身就体现了科学发展观,这反映了我国从古代就有科学发展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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