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规划与中国经济法”研讨会 史际春教授致辞
发布日期:2006-06-15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主任 史际春教授致辞
各位代表、领导、来宾,首先请允许我代表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欢迎各位的光临,感谢大家对我们的大力支持。从十一五开始,计划改规划,政府不应再以具体指令左右市场主体的微观行为,要变“分钱、分物、分项目”为战略性、政策性指导,强化公共资源、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配置及空间定位,政府、社会、企业和公民全方位合作的开放性规划。要把分钱、分物、分项目,改为战略性的,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使规划不脱法,如何保障其实现,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我们希望通过这次研讨会,能够为中华民族的复兴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我注意到“十一五”规划颁布以后,规划中提到全国的GDP的增长达到7.5%,但是层层加码,最终达到10%以上,这种现象和行为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应该建立一种什么样的协调的救济的机制。规划不可能落实为法条,通过法条来保障其实施,这也是一个问题。我愿意和大家一道集思广益,畅所欲言,我希望这次会议能够开成一个成果丰硕的会议。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