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其他论文 >> 查看资料

清官情结反思

发布日期:2009-08-04    文章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最近在网上看了20集电视剧《一代廉吏于成龙》,泪眼婆娑之余,不禁思绪万千。于成龙被康熙皇帝称为“天下廉吏第一”,这个电视剧却给他冠以“一代廉吏”的头衔,颇有些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不知道下“一代”在哪里的意味。有趣的是,似乎每个朝代都有那么一个(不是一代)著名的清官廉吏,宋代有包拯,明代有海瑞,清代当然是于成龙。
 
  在网上看到很多评论,大多都表达了对于成龙等清官的赞叹、崇敬和迷恋,对现行吏治的痛斥、批评和不屑。不过,我却有一些不同的看法。我认为,以于成龙为代表的清官廉吏既不代表过去吏治的传统,也不标示着现在和未来中国的吏治建设之路。于成龙等清官廉吏并不揭示着中国法治建设的方向。甚至,过于迷恋清官,形成所谓的清官情结,反而有害于——至少不会更加有利于现代法治社会的建设。
 
  中国人对清官的迷恋、对好皇帝的祈盼由来已久。包公、海瑞、唐太宗、汉文帝等等都是各种戏剧故事的主角。几乎可以说,期盼清正廉明的好官吏和好皇帝就是传统中国人的最高政治理想。然而翻开中国的历史,不说一部中国史都是“吃人”的历史,清官和好皇帝的数量却是寥若晨星,绝对是中国历史中最为稀缺的资源。即使有幸出现几个清官和好皇帝,他们的周围又是什么人呢?于成龙算是比较幸运的,恰好碰上了康熙这个好皇帝。于成龙有开明皇帝的支持,才能够得心应手做点事,尽管其他大臣大多站在了于成龙的对立面。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除非在危难时期,清官甚至好皇帝都是与这个社会格格不入的。
 
  为什么在历史和现实中,清官总是奇缺呢?这个问题也许有点大,答案可能涉及诸多方面。但是就我的认识而言,我以为,清官的奇缺主要是由人的自然本性,确切的说,是由人性的本恶决定的。人性终归是好逸恶劳、拈轻怕重、贪图享乐的。清官的做法违反人性,贪官的做法符合人性,做清官还是做贪官,孰难孰易,一目了然。人性中难道没有善的力量吗?即便有,人性善的力量和人性恶的力量比较起来也是微不足道的。打个也许不恰当的比方,清官就象征了人性中善的力量,贪官就代表了人性中恶的力量。做清官的难度远远超过了做贪官的难度。因此,清官注定是稀缺的,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都不会太多。
 
  我们中国人相信人性本善,夸大自我修养道德约束的实际作用,从而放松了对官吏的实际的制约和监督,听任官吏的恶德恶行信马由缰,其结果是清官的数量极其稀少,且大多数清官也是个人自我修养的结果。例如于成龙,20年不归家、不带家眷、不纳妾、不贪财、不受贿、粗衣陋食、一不怕苦、二不怕死、只讲奉献不讲索取,试问这般比苦行僧还苦的生活有几人能做到。苦行僧只要修行,而于成龙还要做事。可以说,中国的清官都是依靠自身内在的力量,依靠自我修炼顽强奋斗的结果。清代还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曾国藩也是如此。而西方人相信人性本恶,一方面强调人的教化修养和信仰,强调人的忏悔和赎罪,另一方面,又强调外在的法律制度的制约和规范,其结果是清官的数量反而到达了匪夷所思的程度。《南方周末》曾经报道,北欧国家丹麦,从公元1800年至2000年200年间没有查处一个贪赃枉法的政府官员。美国建国200多年也只查处了37名有问题的法官。美国有50个司法独立的州,平均一个州200年不到一个。反观我国,从最高法院的副院长黄松有到各地法院法官被抓起来的人数不知是37的多少倍。作为“社会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法官尚且如此,遑论其他政府官员了。可以说,西方人的人性本恶的观念和认识论实际上是西方法治社会的基础。
 
  以笔者愚见,这种迷恋清官的清官情结至少反映了我们中国人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它反映了我们中国人对自身认识存在显著的缺陷和误区。清官情结,是我们中国人对清正廉明的官吏和公平正义的政府的一种希望和祈盼。但是在这种情结中看不到我们中国人运用自身理性力量的因素,而是求助于一个外部的、他人的、幻想的正义力量来希图获得公正。本质上,这种情结是对他人的一种企求,几乎没有自身的付出和成本,因而是廉价的,其结果注定是悲剧性的。大家都不下地狱,谁来下地狱呢?好吧,请你来下地狱,我来掉几滴鳄鱼眼泪。无非是这样一种心理。我们大部分人都不懂得为权利而斗争是我们对自己对社会的义务的道理。简言之,我们理性处于沉睡或休眠的状态,我们企图有人来救自己,而没有意识到自己救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它反映了我们中国人对权力的迷信和崇拜。在我们中国人的心目中,没有对权力进行监督和制约的观念,而只有迷信权力和崇拜权力的意识。我们在迷信和崇拜权力的同时又希望权力能够自己约束自己,能做到清正和廉洁,然而这恰恰是和权力的本质相违背的。按照西方法学家的说法,权力本质上具有无限扩张的趋势,权力的行使直到有阻力的地方才会停止。希图权力会进行自我约束,不过是痴人说梦罢了。
 
  第三,它也反映了我们对官吏的认识存在缺陷和误区。要认识清官,必先认识官吏。那么,官吏是什么呢?首先,官吏也是像你我一样的普通人,是要吃喝拉撒睡的普通人。其次,官吏也是像你我一样的恶人。我们人类终究是一种动物,受欲望和本能驱使的程度远远超过受道德情操约束的程度。不要讳言我们都是恶人,尤其是我们中国人,明明是恶人却还要说自己是善人(人之初,性本善),那就更加多了一层伪善,更加多了一层真恶。其三,官吏不过是占有了政府某个位置的普通人和恶人,官吏与普通百姓的不同就在于是否占有了政府部门的某个位置。官吏因为占有了特殊的政府位置,其掌控的权力和资源要远远大过普通人,所以官吏作恶的可能性——其程度和幅度都要远远超过普通人。这就是我们经常看到某个处长、局长、市长动辄贪污受贿数百万、数千万甚至数亿的原因。其四,官吏是否比普通人更容易表现出——就像我们期待的那样——更高尚的道德情操呢?恰恰相反。基于以上的认识,官吏由于掌控着特殊的权力和资源,其所受的各种诱惑也要远远大于普通人,因此官吏较普通人更容易堕落。看看我们的周围、看看网络上那些热点的案子,出入茶楼酒肆、吃喝嫖赌的官吏的比例恐怕远远高于普通人。
 
  揭示清官情结背后的原因是为了反思清官情结,是为了了解我们自身,激发我们的理性,唤醒我们的责任意识,将我们对清官的迷恋变为对各种官吏进行监督的实际行动。如果整个社会形成这样一种普遍的社会风气,那么,吏治的改良、法治的实现就不会是一件很遥远的事。实际上,法治的要义,并不在于指望和培植多少清官,而在于控制和减少贪官。不同的观念和意识决定了不同的行为方式和行动路径。如果一个社会过于迷恋清官、过于注重宣扬清官、指望培植尽可能多的清官,那无异于竹篮打水,是注定要失败的。反过来,如果我们大家共同努力形成一种社会风气,形成一种“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社会舆论和道德氛围,并采取实际的措施来努力地控制和减少贪污渎职,将贪官的数量和水平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如果一个社会能做到这一点,那么就可以说法治社会已经基本实现。
 
  那么,对官吏应当如何进行约束呢?对官吏的约束从大的角度来讲,主要通过两种办法。一种是内在的约束,一种是外部的约束。前者主要通过加强个人道德修养来提升人的品格。后者主要通过外在的制度、规则、纪律、法律等进行约束,这种约束可以是约定俗成的习惯和风俗,也可能是党的纪律,也可能是国家的法律等等。当然,其中最主要的东西是法律。但是,无论是道德的或法律的约束,都牵涉到官吏和作为非官吏的普通人两个层面。一方面,作为官吏要意识到自己与普通人不同,要加强自己的道德修养和法律修养,端正自己的行为,强化自己的责任意识;另一方面,作为非官吏的普通人也负有相应的义务,即关注和维护公共生活、表达公共诉求、监督政府和官吏的行为的道德义务和法律义务。与前者相比,这种义务甚至是更为重要的。因为前者主要处决于官吏的自觉,而这种自觉是极其脆弱的。无论何时何地,无论法治还是非法治国家,莫不如此。而后者,普通人以国家主人翁的姿态出现,积极的承担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才是法治社会的精义所在。显然,沉迷于清官情结的人们并不了解自己身上的责任和义务,而寄希望于官吏的道德自律。对官吏的监督为什么形同虚设?我们在这里至少找到了一些观念和意识的基础。更有甚者,我们中国人不但普遍缺少对官吏进行监督的意识和自觉,而且我们习惯于迷信权力、崇拜权威。放眼看去,趋炎附势、阿谀奉承、溜须拍马是我们中国人最为常见的行为方式之一,成龙成凤、做大官发大财、吃香喝辣、吆五喝六是我们大多数人的最高人生理想之一。总之,我们时刻都在自觉不自觉地做着抬高官吏贬抑自己的事。不能不说,这实在是阻碍吏治改良和建设法治社会的最大障碍之一。有一句话说得好,暴政的存在是因为有暴民,而良治的存在则依赖于社会大多数成员的良好表现。
 
  人的品格——包括官吏和非官吏的人的品格——的提升是如此的重要,但是,在任何国家任何社会这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传统断裂、文化转型、信仰稀缺的中国,人的品格的提升显得尤为艰难。客观来讲,共产党多少弥补了这个缺陷。至少,马列主义的信仰不比对空洞上帝的信仰、对泥土做的菩萨的信仰和对天子皇帝的信仰更差。而且,共产党的教化,例如“为人民服务”、“不管白猫黑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三个代表”和“八荣八耻”,也多少填补了中国人精神的空白。实际上,在我看来,共产党不仅负有带领人民建立和建设现代化的物质中国的责任,也负有带领人民建设现代法治、实现人的解放、实现人的现代化的历史使命,任重而道远。另一方面,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人的品格的提升和修养的提高主要还要求助于自身,这也是我们每个人对他人、对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老子言:“圣人不死,大盗不止”。清官与贪官实际上是一个硬币的两面,迷恋清官和仇视贪官都或多或少体现了我们背后对权力的非理性崇拜。如前所言,以包公、海瑞、于成龙为代表的清官不代表过去吏治的传统,也不标示着现在和未来中国的法治建设之路。甚至,以包公、海瑞、于成龙为代表的清官实际上是现在和未来法治建设的反面教材。因为他们的例子告诉我们,仅靠少数官吏个人的道德修养和廉洁自律的所谓圣人君子的德治是远远不够的,根本不能实现社会和政府的良好治理。唯一的路径在于借助全体人民参与的法治建设。
 
  什么时候我们不再迷恋清官,而是求助于我们自身理性的力量,那就可以说我们中国人是真正的被解放了。也许不是被解放了,而是我们中国人自己解放了自己。


【作者简介】
鲁志昆,所在单位为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3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