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超过退休年龄均可认定为工伤,无论是否确认为劳动关系
发布日期:2024-06-26 作者:赵荣烈律师
潍坊地区的劳动者超过退休年龄之后,在单位工作时受伤,还能否认定为工伤?能否享受工伤赔偿待遇?最近我们代理了两起这样的案例:分别是员工入职时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入职时没有超过退休年龄,而在超过退休年龄之后工作过程中受伤。我们代理的两起案件最终都被认定为工伤,并向单位主张到工伤赔偿待遇。
这种案例在潍坊市能胜诉的概率非常低,因为大多数人是不知道自己的这种情况能够被认定为工伤的。因为在申请工伤认定时,人社局会中止工伤认定,并让劳动者去劳动仲裁确认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超过退休年龄的员工在申请确认劳动关系时一般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那么他们拿着法院不确认劳动关系的判决书,去人社局申请恢复工伤认定时,人社局就会以判决书没有确认劳动关系为由做出不受理的决定,这样就会影响工伤认定的结果。
实际上人社局的这种决定是错误的,我们根据之前的案件代理经验总结得出,法院会撤销人社局做出的不受理决定,最终帮劳动者获得胜诉。
所以,我们的结论是无论劳动者在入职时是否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只要是在工作过程中受伤,那么都可以被认定为工伤。我们在这两起案件之后代理的多起超退休年龄工伤案件,无一例外均获得胜诉。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农民工建筑工地上受伤,王律师助其获得侵权赔偿与工伤赔偿双重赔偿!
- 潍坊超退休年龄职工工亡案件结案拿到赔偿
- 突发疾病回家后死亡案件发回重审
- 服务区工亡案件单位拒赔已查封单位账户
- 高速服务区工作人员工亡案
- 因私请假回家,下班途中遭遇车祸是工伤吗?
- 潍坊工作时间突发疾病不予工亡认定案件二审
- 潍坊市诸城超退休年龄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成功案例
- 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工伤保险责任主体如何认定?
- 潍坊寿光工伤赔偿案件顺利调解9级伤残拿到近20万的赔偿款
- 超过退休年龄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能认定工伤吗?
- 诸城工伤认定案件第三次补充材料(超过退休年龄下班途中工亡)
- 工作时间突发疾病死亡的工亡案件(超过退休年龄)
- 山东省潍坊市高速服务区超退休年龄工亡案胜诉!
- 承包人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可否向无资质的雇主及分包人追偿?
热门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