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调解13起讨薪案件
发布日期:2024-05-24 文章来源:互联网
2024年春节,泸州市某商贸有限公司合江营业点因资金周转困难未能结清工资,向13位职工出具了欠条,约定于2024年4月16日前付清。欠条出具后,公司仅支付了极少数工资。眼看约定的履行期限已到,职工们给公司老板打电话催讨,要么遭到拒接,要么就算接听也未明确具体给付工资的时限,职工们不得已起诉至合江法院。
法官收到案件材料后,注意到所欠工资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合计4.2万余元,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如若判决没有任何问题。但考虑到案件涉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这些职工家庭生活收入的来源,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让被告快速履行才是最好结局。于是,法官联系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对其进行普法教育,告知其拖欠劳动报酬带来的法律后果,劝告其积极筹钱主动履行自己的义务。
5月10日,法官对13件案件进行合并调解。考虑到原告均为普通劳动者,法律知识不完备,于是对13位劳动者进行了调解引导,并协助被告制定还款计划。最终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被告将现有的全部现金2.08万元当庭给付其中12名原告,原告当庭点清后出具收条。剩余一名原告的款项被告承诺于一个月内予以全部支付完毕。
一直以来,合江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等涉民生类案件,坚持快立、快审、快调、快结,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为劳动者撑起法律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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