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亭区交通事故与工伤双重赔偿案例
发布日期:2024-05-16 作者:赵荣烈律师
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应认定为工伤?交通事故和工伤是否能够双赔呢?
近期我们代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这个事故是发生在潍坊市寒亭区,这名员工从单位下班之后的途中,被一辆机动车撞到导致锁骨受伤。交通事故的官司我们已经帮他处理完了,现在是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我们向工伤科申请了工伤认定,并做了劳动能力鉴定。最终经过仲裁委的裁决支持了我们的诉讼请求,除了之前获得的交通事故赔偿之外,又另外获得了工伤赔偿的待遇,所以交通事故和工伤是可以双重赔偿的。在这案件中,我们还帮当事人拿到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我们依据的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的情况下,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我们在代理过程中充分的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帮他争取到了尽可能多的赔偿。
需要跟大家解释说明的是,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必须得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情况下,才能认定为工伤。如果员工本人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情况下,依然不能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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