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股份转让就和公司彻底脱钩了吗

发布日期:2023-07-19    作者:陈亮律师
     司法实践中,有部分人希望通过股份转让给他人,自己与公司彻底脱钩,那么,这种想法是否可行呢?
一, 公司法司法解释规定
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转让股权的,股东仍然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二, 受让人知情的
受让人知情还接受转让的,要对原来股东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因此,股权转让一定要审核原来股东有没有完成出资义务,否则,还涉及到其他很多责任。
 
三, 未到出资期限的不属于未履行出资义务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观点,未履行出资义务应该做限缩理解,具体是指到了出资期限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未到出资期限的原则上不能认为是未履行出资义务。
 
四, 要想彻底脱钩的办法
第一公司按照法定程序清算,注销。第二,完成法定义务再转让。还有一些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情况,总之,股东,法定代表人还是有一定风险的。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18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