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一方擅自为第三方购买的保险,离婚时应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22-04-29 作者:方燕律师
婚内一方擅自为第三方购买的保险,离婚时应如何处理?
夫妻一方擅自为第三方购买保险,属于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侵害,应以个人财产向另一方进行补偿。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夫妻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为己方父母、前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等第三方购买保险,都不属于为维持夫妻共同生活而进行的必要支出。该等支出显然超出了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共同财产的范围,属于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侵害。对此,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应当以个人财产向另一方补偿所支出保险费用的一半。
如果夫妻双方均同意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为第三方购买保险,或是夫妻一方明确知悉另一方为第三方购买保险却未提出异议,则可将该保险视为夫妻双方对第三方的赠与,不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婚内一方擅自为第三方购买的保险,离婚时应如何处理?》为方燕律师的原创文章,谢绝转载,感谢您的配合!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男友隐婚,怀孕后发现真像......
- 离婚案:真的假不了!香港女子诉大陆男子
- 陈某与胡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
- 叶某某与唐某甲离婚纠纷一案民事判决
- 人民法院案例库:夫妻一方在离婚后半年内又与他人生育出子女的,原配偶有权请求离婚损
- 夫妻一方借款行为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原则
- 张女士委托李律师团队第一次起诉即成功离婚案例
- 最高法再次明确:将空白合同或留有空白内容的合同交于合同相对方的,应视为对合同内容的概括性授权
- 子女意见及抚养能力在判定抚养权时怎么处理
- 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认定
- 一方父母为夫妻购房部分出资是对夫妻双方赠与还是对一方个人赠与
- 离婚纠纷中关于彩礼、礼金、“改口费”等的定性处理
- 老公抖音打赏女主播的钱可以退吗?
- 夫妻之间的借款有法律效力吗?
- 婚内父母出资为已方子女的购房,离婚时该如何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