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某等三人诉李某抚养费纠纷案
发布日期:2022-04-11 文章来源:互联网
原告牛某等三人系被告李某的婚生子女。2009年,李某与其妻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子女牛某等人归其妻抚养,李某从2012年到2025年每年付给三子女抚养费25000美元。因李某未及时支付抚养费,原告等三人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按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
裁判结果
李某答辩称抚养费支付至三原告十八周岁即可,超过十八周岁后,不应再支付。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李某与其妻关于抚养费的约定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李某提出缩短原约定支付期限的主张,不应支持,遂判决李某按离婚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标准支付子女抚养费。
典型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一条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并不排除当事人自愿约定更长的支付期限。有的当事人为了达到离婚目的,承诺支付子女较长期限和较高标准的抚养费,但离婚后再提起诉讼意图撤销原承诺,有悖诚实信用原则,不利于子女合法权益的实现。法院正确把握了强制性法律规范的界限,准确认定当事人协议的法律效力,充分维护了儿童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最高法再次明确:将空白合同或留有空白内容的合同交于合同相对方的,应视为对合同内容的概括性授权
- 子女意见及抚养能力在判定抚养权时怎么处理
- 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认定
- 一方父母为夫妻购房部分出资是对夫妻双方赠与还是对一方个人赠与
- 离婚纠纷中关于彩礼、礼金、“改口费”等的定性处理
- 老公抖音打赏女主播的钱可以退吗?
- 夫妻之间的借款有法律效力吗?
- 婚内父母出资为已方子女的购房,离婚时该如何分割?
- 【人民法院案例库】婚姻家庭纠纷的16个裁判要旨
- 夫妻一方为照顾家庭付出较多的可以给予适当家务劳动补偿
- 入库案例:婚后以个人财产购置的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 婚姻存续期间签订离婚协议书并约定大额赔偿起诉离婚时法院是否支持
- 婚内签订离婚协议书并约定大额赔偿,起诉离婚时是否有效?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协议财产约定但未过户对抗法院执行的裁判案例
- 如何防止自己的财产落入前夫手中,律师帮你支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