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所得“三定三限房”出售签订合同有效吗
原告诉称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确认原、被告于2015年4月3日签订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三方合同》有效。事实和理由:2015年4月3日,原、被告经案外人中介公司(以下简称中介公司)居间,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三方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被告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一号房屋(以下简称涉案房屋)出售原告,房屋成交价格为178万元。合同签订后,被告将涉案房屋交付原告使用至今,原告陆续支付购房款共计145万元,剩余购房款应在房屋过户至原告名下后支付,因被告一直未办理产权登记,原告现无法主张房屋过户,故要求确认合同有效。故诉至法院,望判如所请。
被告辩称
原告所述合同签订情况属实,被告已经将房屋交付原告,被告收到了原告支付的145万元。涉案房屋是拆迁安置的两限房,不允许出售,被告出售房屋未经配偶同意,故涉案合同是无效的。
法院查明
被告与案外人赵某系夫妻关系。
2014年12月5日,赵某作为乙方与W公司作为甲方签订《定向安置房协议书》,约定乙方自愿认购的某小区定向安置房屋共计2套,产权人1姓名即被告。
2015年4月3日,被告作为出卖人(甲方)与原告作为买受人(乙方)、中介公司作为居间方(丙方)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三方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由原告购买涉案房屋,房屋成交价格178万元,乙方于2015年4月2日向甲方支付定金5万元,乙方于签订三方买卖合同之日将首付款140万元(含前期支付全部定金5万元)支付甲方,剩余房款38万元,乙方在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当日支付给甲方。
合同签订后,被告将涉案房屋交付原告使用至今,原告陆续向被告支付购房款145万元。被告尚未办理涉案房屋的产权登记手续。
庭审中,被告以涉案房屋为限价商品房不能上市交易及其出售房屋未经配偶同意为由主张涉案合同无效。
另查,某小区定向安置房适用的是“三定三限三结合”的政策,房屋性质为限价商品房,后相关部门出台新的政策,规定房屋在满5年后可上市交易,不用再缴纳35%的土地收益款。
裁判结果
确认原告与被告于二〇一五年四月三日签订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三方合同》有效。
点评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案中,原、被告签订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三方合同》及《补充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被告以涉案房屋为限价商品房不能上市交易及其出售房屋未经配偶同意为由主张涉案合同无效,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
- 离婚以后征拆,可以要求分征拆款吗?
- 拆迁安置获赔二审判决
- 跨村买宅基地,合同是否有效?法院判了!
-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
-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
- 黄浦区710、702街坊房屋征收范围公告
- 黄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确认黄浦区149、151街坊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批复
- 静安区北京西路凤阳路零星旧城区改建项目征收补偿特殊对象帮困补助实施办法
- 徐汇区东安一、二村片区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 (征求意见稿)
- 黄浦区乔家路东北块旧城区改建项目征收范围
- 虹口区143街坊房屋征收决定
- 关于虹口区 143 街坊被征收居住房屋评估均价的公告
- 签约率99.09%!虹口区143街坊旧改项目高比例生效
- 关于虹口区 143 街坊被征收居住房屋评估均价的公告
- 一文读懂最新发布的《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评估管理规定》
-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后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有关问题的答复
- 广州空港经济区规划公告出来了(花都16条村都要搬迁) 日期:2016-9-10 时间:2016-09-22 广州空港经济区因其无可比拟的临空优势,一直备受广
- 房屋拆迁空挂户口如何补偿
- 一个值得关注的行政诉讼案:保定“钉子户”没有悬念的官司
- 农村宅基地申请书(范文)
- 违章建筑到底违反了什么法律?强拆就合法么?
- 土地承包期内承包人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是否有权获得相应的土地征收补偿
- 征地拆迁案件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房屋动拆迁补偿款分割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 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的一审民事判决书
- 村委会和开发商签订合作开发的效力
-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怎么办?
- 拆迁补偿标准之养殖场拆迁补偿
- 房屋腾退纠纷改判案例
- 成功案例: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