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离职和被迫离职有什么区别?被公司辞退应该怎么获得补偿?
近年来因疫情,公司裁员潮一波接一波,之前的地产“黑马”大规模裁员,且没有和员工有任何协商备案。贝*裁员近50%、途*网裁员1000+、美国某网约车裁员近千人,某酒店将在全球范围内裁员约5000人,Uber也预计裁减20%员工,数量超过5400人。
有网友爆料医美平台新*HR:”以公司注册地不在国内为由,强迫员工离职“。疫情之下很多公司都是希望尽可能零成本的裁员。当我们遇到这种事的时候,应该如何处理呢?
像上面提到的新*公司,一位被辞退的员工回忆说:他来新*五年了,加班熬夜通宵都是常有的事,甚至被告知辞退的前几个月里,为了公司业绩,连续好几个周末都没休息一天。直到突如其来的被公司运营总监、研发总监、人力资源总监、HRBP轮番上阵让他辞职。
在各种威逼胁迫下谈到了晚上12点,签了主动离职协议才允许这位员工离开。我看到这也只能感叹,为什么大家不能好好利用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力,保护好自己应该的权益呢?
于是想给大家分析下关于裁员我们应该知道的知识。便于大家了解裁员与辞退的区别,以及法律赋予的保障。不要让自己太吃亏!
一、辞职:是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分为单位无过错和单位有过错两种。
主动辞职且单位无过错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敲重点:员工主动辞职,且单位无过错,员工只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即可离职,无权要求经济补偿。
主动辞职且单位有过错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敲重点:上述情况,员工主动辞职,可向用人单位索要赔偿。如果你所在的企业不支付,我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因为以上情况是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有明显过错,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 辞退:是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分为:员工有过失性而导致被辞退、员工无过失而被辞退、经济性裁员三种。
员工有过失性而导致被辞退的情况: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敲重点:
此种情况是针对劳动者人品或能力的严重否定,公司方面需要出示足够的证据证明员工的过失。这也是很多遭遇辞退后不愿意维权的原因之一,担心对自己今后的职业生涯有影响。
然而,企业若是利用这点裁员,员工提起劳动仲裁,可以要求支付双倍补偿金。不要因为被企业吓一吓,就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
从胜诉率来看,劳动仲裁机构是普遍偏向劳动者的,有时只要提出劳动仲裁,用人单位就会妥协。如果遇到恶意的刁难公司,仲裁是很好的施压手段;
员工无过失而被辞退的情况: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敲重点:企业需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经济性裁员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敲重点:它是在企业经营发生困难时进行的裁员,需要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和我们常规被裁员关系不大,暂不讨论此种情况。
哪些员工不能裁?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敲重点:提醒大家一定仔细看是否符合条件,如果满足仍被裁员,且企业的做法实在太过分。那么大家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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