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编造虚假身份网恋 诈骗22万余元被判刑
发布日期:2019-08-14 文章来源:互联网
经审理查明,28岁的小李在柳州工作,2017年3月,小李通过手机微信“摇一摇”在网上添加了一名男性网友,对方自称姓刘,是湖北武汉市一家健身房的老板。2017年5月,小李与这名自称姓刘的男子确认了男女朋友关系。
自此以后,小李的“男友”以健身房破产需要还钱、结婚需要购买婚房等各种理由向小李借钱。沉浸在恋爱中的小李一心想着帮“男友”渡过难关,先后转给“男友”12万余元。据小李事后透露,这些钱均是自己从信用卡、网贷中借出的。
借了一大笔钱出去之后,小李开始感觉不对劲,催促“男友”还钱,但“男友”一直以各种理由不还。
2018年5月至2019年1月期间,“男友”再以“将父亲公司股份抵债转至小李名下后需要自费召开股东大会”及“因小李未出席股东大会造成损失需要罚款”的等理由向小李拿钱,小李再次相信了“男友”,并先后给“男友”转了9万余元。
从“恋爱”至此期间,小李从未与“男友”在现实生活中见过面。2019年3月,先后转出22万余元给“男友”的小李才幡然醒悟,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
2019年4月,警方立案侦查,并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原来,小李的“男友”并不姓刘,也不是健身房老板。“小刘”的真实姓名为尚某,湖北省人,是一名在校大学生,骗来的钱财已被其挥霍散尽。
据悉,事后尚某的亲属已代赔小李经济损失7.5万元,并取得小李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尚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全案,法院判处被告人尚某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罚金2万元,并责令尚某退赔小李剩余未赔损失14.9万余元。
法官提醒:近年来,以“恋爱”为名实施的诈骗案频发,犯罪分子利用爱情包装骗局,轻而易举就能让沦陷爱情的受害人跳入诈骗的陷阱。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在网恋中要锁紧自己的腰包,不要轻信对方的花言巧语,最终落得伤情又破财的后果。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 宋某某强奸案-强奸罪中暴力行为的认定
- 广州少女与3男聚众淫乱被拍视频 报案称遭强奸(图)
- 开设赌场罪怎么判刑判几年?网络赌博如何定罪量刑判多少年
- 被同事轮流强奸(轮奸)一审判刑十年以上的刑事判决书
- 拿钱收钱替人办事被告诈骗怎么办?专业诈骗罪律师经验指导
- 手淫、口淫是否属于刑法中的卖淫行为之解析
- 开设网络赌场怎么判刑?网络赌博代理被抓判几年、开设赌场被抓后多长时间判刑
- 15岁少女惨遭3男4次轮奸 主犯被判11年
- 论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的量刑标准
-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全文(2014)郴州刘凌龙律师
- 强奸案件中受害女方的过错责任——86个强奸案例的法律实证分析
- 自愿发生性关系后告强奸怎么办?自愿发生性关系后被诬告陷害强奸会被判刑吗?强奸罪律师告诉你如何证明清白
- 我为河南杀人喂狗案主角高铁钢辩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之规定
- 刑事上诉状(范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