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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砍伐杨树 安徽明光两男子滥伐林木获刑

发布日期:2019-08-07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中国法院网讯 (黄晓宇)  7月25日,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滥伐林木案,判处两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2018年10月,王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将其位于明光市自来桥镇的杨树,以13000元的价格卖给同村村民陈某采伐。经鉴定:明光市自来桥镇采伐树种为意杨,意杨伐根84根,立木材积16.3550立方米。案发后,被告人王某、陈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并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陈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滥伐林木罪。本案系一般共同犯罪。案发后,被告人王某、陈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视为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根据两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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