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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调侃引肢体冲突 男子KTV内寻衅滋事获刑

发布日期:2019-07-31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中国法院网讯 (聂婷)  因一句调侃在KTV聚会的金某与他人发生肢体冲突,还打伤前来劝架的KTV老板。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被告人金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8年6月某日晚,金某与李某等人喝酒后一起到萍乡市湘东区某KTV包厢唱歌喝酒。晚上22时许,金某与李某在大厅喝茶醒酒,之后金某一手扶着醉酒的李某,一手端着热茶返回202包厢。在包厢门口,正逢江某等人经过,因醉酒金某误以为是朋友,便要他们帮其开包厢门,江某遂帮金某打开包厢门并说:“你这是多大的老板,还要给你开门。”金某听后心里不舒服,将手中热茶泼在没穿上衣的江某胸口等部位,江某便与金某发生肢体冲突,KTV老板刘某闻讯而来进入包厢劝架。此时,金某握住手中的茶杯用力砸向江某左耳,茶杯破碎致江某头部多处受伤,还将劝架的刘某右侧脸部划伤。江某、刘某分别被送至医院治疗。经萍乡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江某伤情为轻微伤,刘某伤情为轻伤一级。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金某无事生非,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根据其自首且积极赔偿等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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