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建:公开开庭审理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发布日期:2019-07-25 文章来源:互联网
公诉机关指控,万某自2006年辍学后一直未有稳定工作,因喜欢赌博,长期混迹于各个赌楼,并意识到赌楼获利丰厚。自2012年起,先后将其堂弟万某蕙、同乡徐某昭、程某芝网罗在身边开赌楼。混出名声之后,徐某坚、梁某文等11名社会闲散人员先后加入。这一伙人或自己开设赌楼,或在发现他人的赌楼后,通过威胁、恐吓、暴力等手段,强行入股分红,通过“以黑护赌”、“以赌养黑”的方式,不断壮大自己的势力。
2015年底,和万某早在社会上相识的邹某生出狱,万某邀请邹某生共同开设赌场。随着邹某生带领喻某星、金某金、李某刚、阮某根等人员加入后,该黑恶势力愈发壮大,逐渐形成了以万某、邹某生为组织者、领导者,以徐某坚等19人为积极参加者,以唐某和等23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以新建区及周边地区为据地,开设赌场,称霸一方,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非法控制新建区及周边赌场。为争夺强势地位、强行入股,动辄纠集十人,持鱼叉、砍刀等凶器,在公共场所、交通要道或者居民住宅,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社会影响恶劣。
在二天的庭审过程中,法庭依法进行了询问、调查、举证、质证、辩论及最后陈述等庭审程序,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合议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进行了详细的法庭调查。在法庭辩论环节,控辩双方对于本案的事实认定、定罪量刑及法律适用等,均充分发表了意见。
为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新建区法院还召开了庭前会议,制定了详细的开庭审理保障预案,成立了专案指挥部,下设庭审、押解、后勤、宣传、报道、安保、信访、综合8个专项工作小组,对各个工作小组职责进行了明确,并协调区公安、交警、卫生、电力等部门,参与保障工作。
该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直机关、群众代表、家属代表共200余人,到庭旁听。因本案被告人数众多,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影响较大,新建区法院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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