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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侧翻致中巴三死七伤 司机获刑二年六个月

发布日期:2019-07-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中国法院网讯 (王雅丽)  交通事故猛如虎,货车司机因未对所载钢筋进行捆绑固定,造成交会的中巴车三死七伤。日前,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李某明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2018年12月21日中午,李某明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和重型普通半挂车,装载了16捆钢筋后未进行捆绑固定便上路了。当日下午,行至104国道福鼎金钗溪连续下坡转弯路段,遇交会车时因操作不当,车辆发生倾斜侧翻。车上未捆扎固定的钢筋滑落,造成对向驶来的中型普通客车上3名乘客当场死亡,驾驶员、乘客等7人不同程度受伤。

  经认定,李某明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发后,李某明明知他人报警仍在现场等候。事后,李某明所在公司积极赔偿3名死亡人员家属,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又与7名受伤人员达成了并履行赔偿调解协议。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驾驶未安全固定承载货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三人死亡、多人受伤,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结合其自首和获得谅解等情节,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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