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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法院:巡回审理盗伐林木案保护绿水青山

发布日期:2019-05-24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中国法院网讯 (李波)  “现在开庭!”5月23日上午9时30分,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一场特别的法庭庭审在福建省将乐县高唐镇常口村举行。这是将乐县人民法院结合“谁执法谁普法”开展的巡回审判活动,现场就一起盗伐林木案进行巡回审理,用开庭审理真实案例的形式,零距离向群众开展普法教育,让更多群众了解法院工作、学习法律知识、感受司法权威。

  据悉,被告人王某文因自家建设新房子需要,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且未经林权单位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携带单手锯和柴刀,砍伐杉木28株,立木材积为3.4997立方米。经法庭审理,以被告人王某文犯盗伐林木罪,判处其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入户开展普法宣传,并解答法律疑问,赢得了村民的一致好评,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近年来,将乐法院不断加大巡回审判力度,选择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及盗伐、滥伐林木等教育意义强、群众关注高的案件深入村居、当事人家中就地开庭审理,“零距离”化解矛盾纠纷,宣传法律知识,切实把司法的温暖和关怀送到了人民群众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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