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佛山市工伤九级赔偿多少钱
发布日期:2019-04-25 作者:罗忠平律师
【基本案情】
陈某自2017年2月1日入职被申请人佛山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担任挤压工一职至今。每月工资约为4000元。 2017年10月7日14时许,陈某在车间工作时,不慎被机器压伤左足尾部。受伤后送往佛山市中医院治疗,被诊断为:1.左足部压榨伤,2.左足第5 趾近节完全离断伤,3.左足第4 趾近节近端开放性粉碎性骨折,4.左足第4 趾外侧神经血管束损伤。
【仲裁裁决】
1、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6000元
2、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8000元
3、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2000元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840元(100元/天×12天×70%)、5、护理费1200元(100元/天×12天)、
6、停工留薪期工资12000元
7、评残费用99元;
合计:90139元
【律师解析】
1、广东工伤9级伤残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8个月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2个月工资及停工留薪期工资。
2、因为单位没有未伤者购买社保所以赔偿全部由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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