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劳动纠纷案例 >> 查看资料

 失业证对新公司入职的作用

发布日期:2019-04-23    作者:程智华律师
 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未就业或与原工作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无劳动报酬或其他合法的经济收入,有就业要求并且正在积极寻找工作的劳动者,可到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证。具体包括:
  (一)新成长劳动者。包括应届职业学校毕业生、技工学校的城镇户口毕业生,劳动预备制培训结业人员,已过派遣期尚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二)已与原工作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就业转失业人员;
  (三)有就业要求的“农转非”人员和外地户口迁入人员;
  (四)有就业要求的其他社会闲散人员;
  (五)已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持《青岛市居住证》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
  随着经济的发展,毕业生找工作也越来越不好找,所以华律网小编在此提醒大家在校期间要好好珍惜在校时间,学习好专业技能,为将来工作做好准备工作,这样当你踏出校门的生活就可以找到好的工作,职业生涯也会比其他人好走很多。
文章摘自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最新文章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57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