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年薪制的工资如何支付?
发布日期:2019-01-16 作者:赵双剑律师
庞某于2014年2月9日到某公司工作, 2014年5月11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从2014年2月9日到2015年2月8日,约定劳动报酬及发放方式是每月先发8000元,总年薪15万元,前提条件是吴某全力以赴工作,剩余工资到合同期结束发清。庞某的工作内容是承担木门、柜门、木饰面测量、技术指导、设计图纸的工作任务。合同到期时庞某共收到公司发放的工资92923元,该公司提出庞某在测量和设计中经常出现错误,造成公司损失,拒绝按照年薪15万元标准结算剩余工资,但只自己制作了一张庞某工作出错情况统计表作为证据。为此,庞某提起劳动仲裁申请,要求某公司付清工资余款54200元。
裁判结果:支持庞某的仲裁请求。
理由:公司无法证明庞某没有全力以赴,应当依约按15万元年薪支付庞某工资。
律师说法: 企业应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年薪
薪酬是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等项目,企业在用工管理上,往往用薪酬制度为导向,激发劳动者工作的热情,继而为企业发挥尽可能多的作用。用人单位对于工资的支付方法及支付要求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本案主要是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支付条件设定条款的模糊性而导致的争议。庞某的15万元年薪公司在支付时设定的前提条件是庞某全力以赴工作,所以本案审理的关键需要确定庞某是否为全力以赴地工作。而在劳动合同约定所用的全力以赴一词来看,这是非常带有主观色彩的词汇,很难界定,也很难用客观证据去描述,且主观上的全力以赴不是必然会导致客观的业绩斐然,反过来说工作效果不佳也不能必然说明庞某没有全力以赴。公司提供证据只是公司自己制作统计,无法否认庞某工作态度属于全力以赴,故应当支付庞某全额工资。
相关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文章摘自网络,侵权自删。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苏州马恩杰律师解析:关联公司劳动维权
- 青岛口碑好服务好的劳动争议律师刘爱玉案例分享:李某居家办公遭乙公司以旷工辞退,律师代理成功获赔违法解除赔偿金
- 苏州马恩杰解析:员工不同意调岗,也不同意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争议类案件-追索赔偿金
- 苏州马恩杰解析:公司仅以业绩数据差为由辞退合法吗?
- 青岛劳动纠纷裁判思路解读,张绍永律师以曲某某索赔案拆解无固定期限合同维权全套法律方案
- 青岛短期务工工伤维权指南,张绍永律师结合张某某工伤案详解企业消极应诉的重大法律风险
- 青岛专业靠谱的劳动争议办案实务梳理,张绍永律师拆解张某某短期用工十级工伤待遇纠纷案,复盘企业被动应诉补救与证据抗辩专业技巧
- 青岛专业靠谱的劳动争议合规指南,张绍永律师复盘物流行业员工拒签合同索要二倍工资纠纷案,拆解企业应诉举证与调解减损实操技巧
- 青岛劳动争议证据实务指南:专业靠谱的劳动争议律师张绍永依托曲某某被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纠纷拆解录音取证与庭审抗辩技巧
- 法理深度解析|青岛劳动争议纠纷,专业的劳动争议纠纷律师刘爱玉复盘李某遭无故认定旷工被辞退维权经过,读懂辞退类用工风控要点
- 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与用工单承担连带责任
- 别让公司跑了!仲裁院缺席裁决,青岛即墨的孙海山律师帮员工追回血汗钱
- 主播竞业限制纠纷案例解析:没有补偿的竞业条款为何被判无效
- 老板跑了,店注销了,欠你的二倍工资还能要回来吗?青岛即墨的孙海山律师告诉你如何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