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脚趾骨折工伤能鉴定几级?
发布日期:2017-09-13 作者:万林律师
【结论】
根据《广东省职工外伤、职业病医疗终结鉴定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GB/T16180-2014)鉴定为伤残等级十级,护理等级不入级,停工留薪期为6个月
【依据】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GB/T16180-2014)十级第12条: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2025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
- 工伤赔偿案:中秋节,农民工上班途中被车辆撞死,家属获交通事故赔偿 +工伤赔偿
- 诸城市劳动工伤案件获赔15万代理实记
- 公司跨省委托第三方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员工受伤后无法理赔,法院判了!
- 张某某诉某集团公司工伤赔偿案
- 郑某诉沈阳某公司工伤赔偿纠纷案
- 寿光市七级工伤赔偿代理案例分享
- 潍坊地区超过退休年龄认定为工伤,工亡赔偿近百万元案例分享
- 用人单位提交虚假病例申请工伤认定,后有以此为由要求人社局工伤科撤销工伤认定
- 潍坊市超过退休年龄均可认定为工伤,无论是否确认为劳动关系
- 寿光市工伤案件代理成功获得赔偿20多万元
- 发生工伤女职工的 年龄对工伤赔偿金的影响
- 潍坊市劳动工伤赔偿案例
- 山东潍坊交通事故与工伤双重赔偿典型案例
- 寿光市法院交通事故导致工亡案例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