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社保卡这样使用是违法的
发布日期:2017-08-10 作者:蒋艳超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IC)卡。
面向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个人)卡,面向用人单位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用人单位)卡。人社部表示将用5年左右时间,使社会保障卡普遍具有金融功能。
二、社保卡怎么用是违法的?
1、冒名使用:采用冒名就医购药等虚假手段,骗取基金的。
2、伪造病历、票据:伪造或者使用虚假病历、处方、检查化验报告单、疾病诊断证明等医疗文书和医疗费票据的。
3、倒卖药品:采用转手倒卖药品等手段套取基金,非法牟利或不当得利的。
4、借予他人:将本人社保卡给他人、定点单位、其他单位使用,造成基金损失的。
5、超量开取:参保人员使用社保卡重复、超量开取治疗心脑血管病、精神病、糖尿病、高血压、关节炎等疾病的药品,提供给家人、朋友使用的。
小编提醒:对于社保卡,我们可以知道社保卡是个人的社会保障卡或者面向用人单位发的卡,其主要用于保障持卡人个人的,如果将社保卡借与给他人使用或者用于不合法用途都将是违法的,所以使用时需谨慎。而且社保卡是国家赋予个人社会保障权益的一种载体,请大家保护好自己的权益,特别是加载金融功能后,把卡借给别人就等于把自己的银行卡借给别人,对自己的权益是一个损失,也给犯罪分子提供了犯罪的土壤。
三、社保卡报销结算问题要了解
1、在使用社保卡之前,已发生门诊医疗费用,如何报销以及门诊挂号诊疗费用是按比例报销吗?
使用社保卡之前,已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交到单位或社保所按原流程报销,如果您已使用过社保卡就医,需同时将社保卡上交;自2009年6月1日起,门诊诊疗费由医疗保险基金定额支付2元,其余费用由参保人员现金交纳。值得说明的是,无论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是否超过门诊起付线,医疗保险基金同样定额支付2元。
2、外购药品医疗费用是否持卡实时结算?
因外购药品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进行持卡实时结算,仍按原结算方式操作。
3、参保人员什么特殊情况下发生的全额现金垫付医疗费用可进行报销?
如遇有急诊未持社会保障卡、计划生育手术、企业欠费、手工报销或补换社保卡期间、参保后未发社会保障卡等情况就医的,仍由参保人员个人现金全额垫付医疗费用,不能在医院直接完成实时结算,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条件的,要按照原流程办理手工报销手续。
4、如何读懂实时结算收费票据?
(1)实时结算收费票据明细中,医疗保险范围内金额能够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总额。
(2)本次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按照政策规定应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总额,包括门诊大额医疗,退休人员补充保险,残疾军人补助。
(3)“本次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包括三部分内容:
①自付一:按比例个人应负担的医疗费用(包括起付线和超封顶线以上金额);
②自付二:乙类目录中需要个人负担的金额(如乙类药品中个人自付的10%的医疗费用);
③自费:报销范围(即药品、诊疗、服务设施三个目录)以外的医疗费用;
(4)当次就医医疗费用总额=本次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本次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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