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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郝某诉王某不当得利纠纷案

发布日期:2017-03-05    作者:范小华律师

郝某听信王某能帮人介绍工作,于是介绍朋友女儿徐某给王某,希望王某安排徐某进入南昌市某银行储蓄柜台工作,承诺正式工。因王某需要收取办事费用,于是郝某先行将四万五千元给付王某,王某收取费用后,承诺一个月内办妥。一个月后,王某未安排工作,费用也不退,经了解其压根没能力安排工作。郝某委托本律师起诉要求王某退还4万5千元。案件委托后,本律师第一时间准备起诉材料并立案,立案后王某故意不接受起诉状的送达工作,为此本律师与法院送达小组在得知其在南昌具体位置时,争分夺秒。第一时间当面送达成功。案件开庭,王某也未出席开庭,案件经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并缺席判决,郝某胜诉。目前案件已在法院强制执行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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