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工伤事故案例 >> 查看资料

河南某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某某分公司关于宁某某非工伤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6-09-24    作者:张书正律师

关于宁某某非工伤的说明

第一,宁某某所受伤,不在工作时间内。
宁某某受伤时间是2015年×月×日早上七点左右。正常上午的上班时间是8点,何况当时又处于放假期间。不符合工作时间的要求。
第二,宁某某所受伤,不在工作场所内。
宁某某受伤地点是在生活区宿舍内。不符合工作场所内的要求。
第三,宁某某所受伤,不是因工作原因。
宁某某受伤,是其在宿舍活动时受伤,当时主体工程已经结束,塔吊早已处于闲置状态。其所受伤已经由搭建人刘某某承担责任。不符合因工作原因受伤的要求。
综上,宁某某所受伤,不符合工伤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的要求,不属于工伤。
特此说明。
此致
某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说明人:河南某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某某分公司
2016年 月 日
以上说明,有仲裁裁决证人证言的证明。


110网律师热线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4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关闭

110法律微网 110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