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某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某某分公司关于宁某某非工伤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6-09-24 作者:张书正律师
关于宁某某非工伤的说明
第一,宁某某所受伤,不在工作时间内。
宁某某受伤时间是2015年×月×日早上七点左右。正常上午的上班时间是8点,何况当时又处于放假期间。不符合工作时间的要求。
第二,宁某某所受伤,不在工作场所内。
宁某某受伤地点是在生活区宿舍内。不符合工作场所内的要求。
第三,宁某某所受伤,不是因工作原因。
宁某某受伤,是其在宿舍活动时受伤,当时主体工程已经结束,塔吊早已处于闲置状态。其所受伤已经由搭建人刘某某承担责任。不符合因工作原因受伤的要求。
综上,宁某某所受伤,不符合工伤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的要求,不属于工伤。
特此说明。
此致
某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说明人:河南某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某某分公司
2016年 月 日
以上说明,有仲裁裁决证人证言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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