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单方为员工“调岗”法院判决不予支持
发布日期:2016-05-15 作者:倪晓敏律师
某商业公司员工李先生接到了公司发出的《调岗通知书》,内容为该公司根据经营情况进行业务调整,将李先生的工作岗位调整为销售,工作地点由北京改为新疆,月基本工资由10500元调整为6800元,另付3700元/月作为工作地点变化的生活补贴,此补贴支付期限为一年。此后,由于李先生不同意此安排,公司先后发出5次调岗通知书,并发出书面警告、停职处分等,并最终解除劳动关系。李先生为此起诉至法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有合法依据。公司如在客观上确需变更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部门、工作岗位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变更原劳动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
该公司此次调整系单方安排,未体现与员工协商的意图。在双方未经平等协商,未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公司直接作出书面警告、停职处分等处罚,不符合法律规定,应属违法。法院判决该公司支付李某赔偿金。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稿件来源: 山西工人报)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超龄员工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赔偿
- 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超龄员工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负责
- 沈阳工伤认定完整流程 2026:材料清单 + 时间节点 + 注意事项
- 一场跨越十五年的维权长跑:闫律师助七旬伤残农民再获15万后续护理费
- 没社保、没合同、被公司说成“个人外包”——闫律师为农民工争回459806.98元工伤赔偿
- 上班路上骑电动车摔成脾破裂,算工伤吗?
- 2026抚顺外卖骑手工伤怎么认定?新业态用工工伤维权律师
- 2026抚顺劳动仲裁工伤赔偿律师 专注辽宁省内工伤纠纷案件
- 本律师成功代理一起工伤保险待遇认定行政纠纷案胜诉,法院依法驳回用人单位要求撤销工伤认定决定的起诉
- 抓机砸伤装卸工引纠纷,承揽还是劳务?法院判了
- 事故原因不明,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伤能否认工伤?
- 沈阳工伤赔偿律师怎么选?找律师如何收费的测评
- 农民工建筑工地上受伤,王律师助其获得侵权赔偿与工伤赔偿双重赔偿!
- 潍坊超退休年龄职工工亡案件结案拿到赔偿
- 突发疾病回家后死亡案件发回重审
热门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