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工伤事故案例 >> 查看资料

上下期间单方交通事故很难认定为工伤

发布日期:2016-04-08    作者:石志忠律师
上下班期间单方交通事故很难认定为工伤
张女士,40岁,在南京某单位从事文员工作,工资2000元,下班途中骑电动车不慎摔断左腿,后被家人关家人送至医院治疗。现单位不承认本人工伤,咨询如何办?
律师解答:一是是否是工伤是不用单位承认的,而是由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报认定。自受伤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单位申报;超过一个月单位未申报个人可以直接申报,所以张女士可以自行申报工伤认定而不必由单位承认。对于工伤认定结果,张女士或单位可以依法提出异议。二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而责任认定应由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现张女士仅是下班途中,自己摔伤,应当报警,确认事故及责任,再去申报工伤认定。如张女士所述,仅是自己摔伤,依前述规定很难认定为工伤。当然,如果不能认定为工伤,单位仍应当依相关规定给予合理的病休期间。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7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