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没买社保,员工辞职有补偿吗
发布日期:2015-09-18 作者:万林律师
【案情简介】
陈某系某机械公司职工,2009年7月入职。工作期间,该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今年1月,陈某向该公司提出辞职。在离职申请表上,陈某填写的离职理由为“个人原因”。今年5月,金某申请劳动仲裁,称因该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故提出辞职,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6条的规定要求该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最终,仲裁委裁决不支持陈某的请求。
【律师解析】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的,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但若劳动者以“个人原因”、“身体原因”、“家庭原因”等理由申请离职,并在此后以用人单位欠发工资、欠缴社保等为由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一般是难以得到支持的。
【律师解答】
单位未购社保,员工可以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但有两种情况是不支持的:
1、之前以其他理由提出了辞职,后又以未购社保为由不支持;
2、员工入职时写过声明自己自愿不购买社保,后又以未购社保为由不支持。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超龄员工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赔偿
- 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超龄员工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负责
- 沈阳工伤认定完整流程 2026:材料清单 + 时间节点 + 注意事项
- 一场跨越十五年的维权长跑:闫律师助七旬伤残农民再获15万后续护理费
- 没社保、没合同、被公司说成“个人外包”——闫律师为农民工争回459806.98元工伤赔偿
- 上班路上骑电动车摔成脾破裂,算工伤吗?
- 2026抚顺外卖骑手工伤怎么认定?新业态用工工伤维权律师
- 2026抚顺劳动仲裁工伤赔偿律师 专注辽宁省内工伤纠纷案件
- 本律师成功代理一起工伤保险待遇认定行政纠纷案胜诉,法院依法驳回用人单位要求撤销工伤认定决定的起诉
- 抓机砸伤装卸工引纠纷,承揽还是劳务?法院判了
- 事故原因不明,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伤能否认工伤?
- 沈阳工伤赔偿律师怎么选?找律师如何收费的测评
- 农民工建筑工地上受伤,王律师助其获得侵权赔偿与工伤赔偿双重赔偿!
- 潍坊超退休年龄职工工亡案件结案拿到赔偿
- 突发疾病回家后死亡案件发回重审
热门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