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七级工伤赔偿案件
发布日期:2014-12-15 作者:朱军律师
【案情简介】
郑州某食品有限公司在职职工在车间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导致左手臂受伤。事故发生后,公司将职工送到郑州一五三医院进行治疗,并为其安排手术。手术顺利进行,待职工病情稳定之后,公司与员工进行工伤事故的赔偿商谈事宜。职工情绪较为激动,双方在赔偿数额上与职工没有达成一致。公司咨询相关律师,希望此次事故能够尽快得到合理处理。后公司委托郑州专业工伤律师朱军律师全程处理此次工伤事故。
朱军律师接受委托后,到车间询问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具体情况,积极了解案件实情,耐心听取工伤职工的讲述,并稳定他们的情绪。一方面劝导职工积极配合医院进行治疗,一方面就双方的赔偿工作积极作出调解工作。为了使职工能够尽快得到赔偿款,为了使公司将更多的精力放在生产经营上,朱军律师将工作的重点放在对双方的调解上。朱军律师多次前往医院、工厂进行调解工作,耐心的为双方说明相关的工伤事故赔偿法律规定,多次做双方思想工作,后双方终于达成一致,郑州某食品公司一次性赔偿职工伤残赔偿金及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住院期间生活补助费、工伤鉴定费、交通费等费用。此次工伤事故终于以双方均满意的调解结果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农民工建筑工地上受伤,王律师助其获得侵权赔偿与工伤赔偿双重赔偿!
- 潍坊超退休年龄职工工亡案件结案拿到赔偿
- 突发疾病回家后死亡案件发回重审
- 服务区工亡案件单位拒赔已查封单位账户
- 高速服务区工作人员工亡案
- 因私请假回家,下班途中遭遇车祸是工伤吗?
- 潍坊工作时间突发疾病不予工亡认定案件二审
- 潍坊市诸城超退休年龄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成功案例
- 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工伤保险责任主体如何认定?
- 潍坊寿光工伤赔偿案件顺利调解9级伤残拿到近20万的赔偿款
- 超过退休年龄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能认定工伤吗?
- 诸城工伤认定案件第三次补充材料(超过退休年龄下班途中工亡)
- 工作时间突发疾病死亡的工亡案件(超过退休年龄)
- 山东省潍坊市高速服务区超退休年龄工亡案胜诉!
- 承包人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可否向无资质的雇主及分包人追偿?
热门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