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六级工伤赔偿
发布日期:2014-12-15 作者:朱军律师
【案情简介】
2014年9月,郑州某设备有限公司在职职工在车间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导致右手大拇指受伤。事故发生后,公司将职工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后双方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但多次协商未果。后该公司委托朱军律师处理与该公司工亡职工家属的协商、调解工作,以解决此次纠纷。
朱军律师接受委托后,积极了解案件实情,耐心听取工伤职工的讲述,稳定其情绪,积极为其讲解有关工伤事故的法律规定,并多次听取职工及其代理律师的意见。为了矛盾进一步激化,朱军律师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朱军律师耐心对双方进行说服工作,多次与双方电话沟通,主持双方面谈,对双方动之以情,示之以理,晓之以法,经过一次次耐心的真诚调解,双方最终签订调解协议。
郑州某机械公司一次性赔偿工伤职工伤残赔偿金及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住院期间生活补助费、工伤鉴定费、交通费等费用,朱军律师监督该赔偿协议得到全部履行,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朱军律师简介】
河南鑫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河南省律协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学士。劳动法专家,被行业内誉为“郑州工伤第一人”,多年来致力于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超前的防患于未然的法律风险防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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