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买的车为夫妻共同财产
发布日期:2014-10-10 作者:倪晓敏律师
田某和李某在2010年11月份登记结婚,2012年10月份,两个人在沙河口区民政局办理了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对子女抚养、财产及房屋分割等事项进行了约定。其中,对于财产分割部分约定为:双方名下共同财产归女方所有,个人衣物归个人。
房产等双方共同财产按照约定归于女方李某,但两个人还有一辆小轿车,李某认为,这也是双方共同财产,应该归其所有。但田某对此却不认同,他表示,这辆车是用自己的名字买的,是其个人的生活用品,应该归其个人所有。无奈,李某将田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其将车辆交还。
法院查明,涉案车辆购买时间为2011年4月2日,登记在田某名下,是田某和李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虽登记在田某个人名下,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田某和李某离婚协议约定,法院判决,轿车归李某所有。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大连离婚律师实战案例:高效调解离婚纠纷,为当事人争取最优权益
- 精准研判撤诉策略,为离婚纠纷化解留足空间
- 多年分居离婚案:精准调解实现子女抚养与财产分割双赢
- 直播打赏耗尽家财,离婚时如何算账?——从一起典型案例看夫妻共同财产的“挥霍”认定
- 【大连婚约财产纠纷律师】成功追回恋爱购房出资,维护当事人财产权益
- 【大连离婚纠纷律师】高效调解离婚,快速破解婚姻僵局
- 【大连合伙合同纠纷律师】精准代理助力追回大额垫付货款
- 婚恋关系转账定性争议:成功代理赠与抗辩胜诉
- 【大连抚养费纠纷律师】十年抚养费未调整,精准代理助力合理提额
- 专业破局复杂家事争议,行为能欠缺和法定监护人谈判成功调解离婚纠纷案实现法律与情理
- 【婚姻家庭案例】跨地域多次诉讼离婚纠纷终解决,专业代理助力财产分割与离婚成功
- 婚约财产纠纷:精准策略+证据链整合,助当事人追回超数十万元购房款
- 离婚纠纷高效调解:化解家庭矛盾,挽回婚姻关系——大连地区婚姻家庭案件经典调解实录
- 婚约财产纠纷中“过错责任”对返还比例的实质性影响——张律师成功代理案例评析
- 最高法发布第三批人民法院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