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由双方联名购买、一方负担月供款的房屋如何分割?
发布日期:2014-03-07 作者:刘镓榕律师
所以,如果以一方的名义办理的贷款,则贷款总额应计入该方的实际出资数额,并依此约定房屋份额,如果以双方的名义贷款,则应视为双方在贷款总额内的出资数额相等,如果实际上由一方负担月供款,则最好以该方的名义贷款,这样才能使双方的权利义务相等;在双方共同贷款的情况下,如果月供款实际上由一方承担,则该方替对方承担了部分债务,其依法可以向对方进行追偿,但并不会引起房产份额变化,但此种情况下要保留还款的书面凭证,以便在纠纷发生时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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