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结婚”酿苦果 法官调解终结果
发布日期:2014-02-27 作者:朱凤森律师
案件受理后:法官下村向村委会了解情况,向原、被告所在社的社长村民了解情况,找原、被告的父母讲解有关婚姻法的法律法规,给原、被告做思想工作,经过法官几次耐心细心的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1、原告君锁与被告国忠自愿解除同居关系。2、婚生女小婷由原告君锁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小孩抚养费壹万元。3、同居期间的共同财归孩子所有。4、同居期间夫妻双方各自经手的债权或债务由各自享有或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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