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办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发布日期:2013-12-08 作者:修东磊律师
2013年6月份,被告人王某找到本律师请求给其代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过了解得知:2012年5月20日,王某的亲戚李某向张某借款15万元,并由王某对该笔借款提供担保,后来李某下落不明,张某找不到李某遂将李某和王某起诉到法院。通过仔细研读出借人即原告拟定的民事起诉状事实与理由的陈述以及对两份借据的分析,通过和委托人王某交流得知李某可能已经还款的事实,制定以下诉讼策略:一、通过各种关系及途径找到本案的借款人李某,获悉借款以及还款的事实情况;二、由于出借人提供了基本的证据,如果找到借款人李某但是李某并不能提供已经偿还借款的证据,那么本案胜诉的可能性不大,结合借款人下落不明的具体情况,争取本案裁定中止审理,待借款人李某出现后再行审理。
庭前借款人李某被找到,据其陈述已经将借款全部偿还,但是却无法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予以证实,这样本案的关键就是争取裁定本案中止审理上。后在庭审中经过代理人的答辩、质证以及有理、有据阐述,合议庭最终采纳了代理人的意见,裁定本案中止审理。
虽然本案最终结果不是以胜诉结束,但是对于委托人来说已经达到最满意的结果,如果执意要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那么败诉的可能性非常大,最终受到损害的还是委托人的切身利益。对于本案结果,委托人及其家人非常满意并对代理人的工作表示认可和赞扬。
【律师寄语】在当今飞速发展的经济社会,民间借款及担保事宜不可避免,在此情况下借款人一定要提高法律意识,注意合同内容的签订以及保存偿还借款的相关凭证,以便出现纠纷时维权。对于担保人来说,一定谨慎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在充分了解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以及偿还能力的基础上再行决定担保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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