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抚养费数额如何确定
发布日期:2013-11-20 作者:赵洁琼律师
夫妻离婚后,对于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支付对于孩子的抚养费,具体数额确定方法如下: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20%-30%的比例支付。对于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这一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
(3)对于确无支付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可以适当降低抚养费的支付比例。
抚养费具体数额的确定除上述标准外,还要结合当地的生活水平和孩子的实际需要等问题。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大连离婚律师实战案例:高效调解离婚纠纷,为当事人争取最优权益
- 精准研判撤诉策略,为离婚纠纷化解留足空间
- 多年分居离婚案:精准调解实现子女抚养与财产分割双赢
- 直播打赏耗尽家财,离婚时如何算账?——从一起典型案例看夫妻共同财产的“挥霍”认定
- 【大连婚约财产纠纷律师】成功追回恋爱购房出资,维护当事人财产权益
- 【大连离婚纠纷律师】高效调解离婚,快速破解婚姻僵局
- 【大连合伙合同纠纷律师】精准代理助力追回大额垫付货款
- 婚恋关系转账定性争议:成功代理赠与抗辩胜诉
- 【大连抚养费纠纷律师】十年抚养费未调整,精准代理助力合理提额
- 专业破局复杂家事争议,行为能欠缺和法定监护人谈判成功调解离婚纠纷案实现法律与情理
- 【婚姻家庭案例】跨地域多次诉讼离婚纠纷终解决,专业代理助力财产分割与离婚成功
- 婚约财产纠纷:精准策略+证据链整合,助当事人追回超数十万元购房款
- 离婚纠纷高效调解:化解家庭矛盾,挽回婚姻关系——大连地区婚姻家庭案件经典调解实录
- 婚约财产纠纷中“过错责任”对返还比例的实质性影响——张律师成功代理案例评析
- 最高法发布第三批人民法院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