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假身份证登记结婚,离婚时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13-11-14 作者:余宇律师
长沙叶先生:
余律师,您好!2009年,我认识了从贵州来长沙打工的韩璇,韩璇很有个人魅力,见过一次面我就被她吸引住了。而且,在我强势追求下,韩璇终于答应了我的结婚要求,第二年,我和韩璇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婚后不久,我发现韩璇的变化很大,不再对我如恋爱时那般粘腻,对我冷冷淡淡的,有一天,她和我说想去旅游,我答应了她,我想也许韩璇还没有适应婚姻生活,让她出去散散心也可以改善我们夫妻的关系。但是,自从韩璇出去后,手机关机,qq不在线,问她的朋友也联系不上她,她彻底消失在我的生活里了!我有想过是不是韩璇在逃避我,逃避这段婚姻,我应该放手的。于是,我向法院起诉离婚,但是经法院审查后,发现韩璇登记结婚时的身份证以及户口簿系伪造,法院以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驳回了我的诉讼。余律师,我该怎么解除这段婚姻?
律师 叶先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条第二款:“当事人以结婚登记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婚姻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由于韩璇并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所以法院可以依法驳回你的离婚诉讼请求。但是你可以婚姻登记机关未尽审查义务,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大连离婚律师实战案例:高效调解离婚纠纷,为当事人争取最优权益
- 精准研判撤诉策略,为离婚纠纷化解留足空间
- 多年分居离婚案:精准调解实现子女抚养与财产分割双赢
- 直播打赏耗尽家财,离婚时如何算账?——从一起典型案例看夫妻共同财产的“挥霍”认定
- 【大连婚约财产纠纷律师】成功追回恋爱购房出资,维护当事人财产权益
- 【大连离婚纠纷律师】高效调解离婚,快速破解婚姻僵局
- 【大连合伙合同纠纷律师】精准代理助力追回大额垫付货款
- 婚恋关系转账定性争议:成功代理赠与抗辩胜诉
- 【大连抚养费纠纷律师】十年抚养费未调整,精准代理助力合理提额
- 专业破局复杂家事争议,行为能欠缺和法定监护人谈判成功调解离婚纠纷案实现法律与情理
- 【婚姻家庭案例】跨地域多次诉讼离婚纠纷终解决,专业代理助力财产分割与离婚成功
- 婚约财产纠纷:精准策略+证据链整合,助当事人追回超数十万元购房款
- 离婚纠纷高效调解:化解家庭矛盾,挽回婚姻关系——大连地区婚姻家庭案件经典调解实录
- 婚约财产纠纷中“过错责任”对返还比例的实质性影响——张律师成功代理案例评析
- 最高法发布第三批人民法院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