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未生效能否作财产分割依据
发布日期:2013-11-08 作者:余宇律师
【网友咨询】我和老公签订了一份财产分割协议,协议约定必须登记离婚。但是协议离婚未成,老公现在反悔,我要起诉到法院,人民法院会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吗?
【律师答疑】该协议未生效,不能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该协议内容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条件是离婚,既然没有登记离婚,条件就是未成就。根据证据规则,“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可以看出,该协议是没有生效的。如果协议中明确约定,不以离婚成功为条件,则可按协议处理。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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