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男欠债出国躲避前妻告二奶讨回欠款
还欠前妻阿芸7万元,不负责任的前夫一走了之。由于前夫曾花25万元为“二奶”阿珊购买了一套房,阿芸以“不当得利”向法院起诉,要求阿珊偿还购房款。中山法院两审,阿芸的请求得到法院支持。
为二奶买房子导致婚姻破裂
像很多不幸的女人一样,刚结婚3年的阿芸得知丈夫在外面包了个23岁的“二奶”,并且花了25万元为这个名叫阿珊的女孩在中山城区买了一套房子。2002年7月2日,阿芸起诉至中山市人民法院,要求和丈夫阿勇离婚。
经过法庭审理,阿芸才发现原来丈夫在外早有“小金库”。法院查处,男方在中国银行一账户上有28万元存款,其中25万元在中山城区买了一套房子,该房的业主是阿珊。2003年9月20日,中山市中级法院判决:一、准予阿勇与阿芸离婚……四、确认以阿勇的名义在中国银行中山分行账户上的28万元属于阿勇与阿芸的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各分14万元,即阿勇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之内向阿芸支付14万元。
二奶屋属夫妻财产前妻要求二奶还钱
离婚官司终于尘埃落定。但阿芸没想到的是,前夫只给了一半钱,就忽然移民到国外定居,从此音讯全无。至此,阿芸从前夫那里只拿到5.6万多元,尚欠6.8万元。
眼看6万多就要打水漂,阿芸想到了婚姻破裂的罪魁祸首——前夫送给“二奶”的那套房子。2005年7月11日,阿芸把阿珊告到中山市人民法院石岐法庭,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阿珊返还14万元。很快,石岐法庭一审判决,阿珊应返还不当得利6.84万。一审宣判后,阿珊不服,向中山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二奶返还不当得利本息共计7.1万多元
二审期间,阿珊提出有新的证据要出示。她向法庭提交了两张取款凭条,以证明阿勇分别两次从她的账户上取款10万元和9500元。
中山中级法院认为,阿珊所提供的2份取款凭条,证明阿勇从阿珊的账户分别取出10万元和9500元,但阿勇提取的10.95万元与支付的购房款无关。法院认为,这并不能证明阿勇从阿珊的账户支取的10.95万元是用于抵扣代付的购房款,也不能证明阿珊已返还部分购房款。
因此,法院认为,一审认定阿珊获取的不当得利为25万元是正确的。
此外,二审认定,因阿勇未经妻子允许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25万元,其中属于阿芸所有的为12.5万元,致使阿勇无履行能力而中止执行,阿芸的损失与阿珊的获得利益具有因果关系,故阿珊所得利益构成不当得利。
共2页:上一页1[2]下一页
- 大连离婚律师实战案例:高效调解离婚纠纷,为当事人争取最优权益
- 精准研判撤诉策略,为离婚纠纷化解留足空间
- 多年分居离婚案:精准调解实现子女抚养与财产分割双赢
- 直播打赏耗尽家财,离婚时如何算账?——从一起典型案例看夫妻共同财产的“挥霍”认定
- 【大连婚约财产纠纷律师】成功追回恋爱购房出资,维护当事人财产权益
- 【大连离婚纠纷律师】高效调解离婚,快速破解婚姻僵局
- 【大连合伙合同纠纷律师】精准代理助力追回大额垫付货款
- 婚恋关系转账定性争议:成功代理赠与抗辩胜诉
- 【大连抚养费纠纷律师】十年抚养费未调整,精准代理助力合理提额
- 专业破局复杂家事争议,行为能欠缺和法定监护人谈判成功调解离婚纠纷案实现法律与情理
- 【婚姻家庭案例】跨地域多次诉讼离婚纠纷终解决,专业代理助力财产分割与离婚成功
- 婚约财产纠纷:精准策略+证据链整合,助当事人追回超数十万元购房款
- 离婚纠纷高效调解:化解家庭矛盾,挽回婚姻关系——大连地区婚姻家庭案件经典调解实录
- 婚约财产纠纷中“过错责任”对返还比例的实质性影响——张律师成功代理案例评析
- 最高法发布第三批人民法院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