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录像只有三分钟影楼赔偿损失四千八
发布日期:2008-06-30 文章来源: 互联网
结婚当天,因摄像师的机器出现问题,导致整个婚礼录像只有3分钟。在索赔无果的情况下,韩某将影楼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精神损失5000元。4月26日,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朱寨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
2006年10月15日,原告韩某与被告影楼约定,由被告为原告提供婚礼现场录像服务。后原告取碟片时才被告知,结婚录像未能成功拍摄,整个录像过程只有3分钟,且没有一秒钟婚姻典礼镜头。
原告认为,婚礼录像是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被告违约未能成功录制,给自己带来严重的精神伤害,被告应赔偿自己精神损失5000元。
在法院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影楼主动赔偿原告韩某精神损害费4800元。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大连离婚律师实战案例:高效调解离婚纠纷,为当事人争取最优权益
- 精准研判撤诉策略,为离婚纠纷化解留足空间
- 多年分居离婚案:精准调解实现子女抚养与财产分割双赢
- 直播打赏耗尽家财,离婚时如何算账?——从一起典型案例看夫妻共同财产的“挥霍”认定
- 【大连婚约财产纠纷律师】成功追回恋爱购房出资,维护当事人财产权益
- 【大连离婚纠纷律师】高效调解离婚,快速破解婚姻僵局
- 【大连合伙合同纠纷律师】精准代理助力追回大额垫付货款
- 婚恋关系转账定性争议:成功代理赠与抗辩胜诉
- 【大连抚养费纠纷律师】十年抚养费未调整,精准代理助力合理提额
- 专业破局复杂家事争议,行为能欠缺和法定监护人谈判成功调解离婚纠纷案实现法律与情理
- 【婚姻家庭案例】跨地域多次诉讼离婚纠纷终解决,专业代理助力财产分割与离婚成功
- 婚约财产纠纷:精准策略+证据链整合,助当事人追回超数十万元购房款
- 离婚纠纷高效调解:化解家庭矛盾,挽回婚姻关系——大连地区婚姻家庭案件经典调解实录
- 婚约财产纠纷中“过错责任”对返还比例的实质性影响——张律师成功代理案例评析
- 最高法发布第三批人民法院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