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如何分婚姻期间所购房产
发布日期:2013-10-10 作者:赵洁琼律师
下面我们从法律角度对这个问题进行分析。在离婚对财产进行分割时,该套房屋依然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而对这套房屋仍剩余未归还的债务部分则为男方的个人债务,与女方无关。对于已经归还的贷款中属于女方进行清偿的部分,应当认定为女方对于男方的借款,男方应当对此部分予以归还女方。
婚姻期间的物质积累对于夫妻双方来说是宝贵的财富积淀,而伴随婚姻破裂带来的财富分配问题,“早作打算”虽然是一种遗憾的选择,但有时也是无奈的处理方式。愿天下的夫妻白头到老,永无婚姻破裂、财产分割的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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