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川郭某林地权属纠纷案办案纪实(三)调查取证篇
发布日期:2013-09-03 作者:邝宪平律师
2013年9月3日,我今天上午乘坐遂川至营盘圩的客车前往遂川县西溪乡办理遂川郭某林地权属纠纷案,这次主要是详细了解案情,做些调查取证。首先,我前往了位于五指峰林场附近的遂川县林业局西溪乡林业工作站。该工作站与遂川县公安局五指峰森林派出所同一幢办公楼办公,五指峰派出所在一楼办公,西溪林业工作站在三楼办公。
我来到三楼,找到了西溪林业工作站的刘先生,跟他说明了我的来意,请他协助我办案。他对我非常配合,他对我说的事情也有一些了解。他跟我说了他对那事情的看法。他的有些观点,我还是非常认同的。聊完后,我从那里拿了一张遂川县林业局印制的《林权登记申请表》(变更),拿回去和郭某商量如何填写。不过,刘先生明确对我说:郭某等七兄弟林地权属纠纷那事,即使将变更申请表交上来了,他们林业工作站会盖盖章,但是村委会和西溪乡政府不一定会盖章。因此,交上来了,不一定有用。况且,双方争议的林地,钟某和钟某某那一方拿到了林权证,而郭某等七兄弟那一方什么证都拿不出来,所以,想争那林地非常难。
然后,我来郭某在镇上开的家用电器店里,给他详细转达了办案情况和西溪林业工作站对此事的看法。
郭某为了让我更加直观和清楚地了解那争议的林地,特意骑车带我到现场看了一下。
我们来到争议的林地,看到一条宽阔的路从西溪乡的公路边(该路属省道)一直修到了山顶。听说是开发商要到山顶加工一种矿。争议地大概有2.3亩,该地现在已经遭到了部分破坏。前段时间,郭某家人为了阻止开发商的强行施工,在路中间挖了一条沟渠,阻止从公路到山顶的车辆通行。我今天来到现场,看到有填平的痕迹,听郭某说,是开发商刚刚填平的。郭某还对我说,开发商和西溪乡政府为了顺利施工和开发,还邀请了遂川县法院草林法庭的法官于2013年9月4日下午2点半,来争议地作调解工作。郭某也强烈要求我代表郭某等七兄弟参与明天的调解。在争议地,我详细了解了争议地的四至位置、地名和方位,还有面积大小,并拍了一些照片,以便事后作为证据使用。
我忙完了在争议地取证工作后,在郭某家里拿出钟某和钟某某的林权证复印件。一对比我了解的情况,有重大发现,钟某和钟某某的林权证上确定的四至范围,不含争议地,即争议地目前属于权属不明确地。也就是说,争议地即不是郭某等七兄弟的,也不是钟某和钟某某的。该争议地需要西溪乡政府进行确权。这是个重大发现,不去现场看了解,找不到感觉,确实发现不了那个问题。
西溪乡政府对该争议地确权后,不服一方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对于该争议地的未来,明天下午我将代表郭某等七兄弟与钟某和钟某某、草林法庭的法官和西溪乡政府的工作人员在西溪乡政府会议室进行调解。
对于明天的调解结果,我会第一时间公布在本QQ空间、微博和博客等地方,请大家及时关注。
附:
遂川郭某林地权属纠纷案办案纪实(一)初次会晤篇
//user.qzone.qq.com/752885762/infocenter#!app=2&via=QZ.HashRefresh&pos=1377405785
遂川郭某林地权属纠纷案办案纪实(二)授权委托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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