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老汉被"骗婚" 妻子失踪公告离婚"麻烦"多
发布日期:2013-09-01 作者:余宇律师
中国法院网讯今年64岁的杨老汉到法院起诉,要求跟妻子陈女士离婚,并且表示陈女士已经离家一年,自己一直无法联系上她。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日前已判决杨老汉与陈女士离婚,并通过公告的方式向陈女士送达了判决书。这场“麻烦”的离婚官司终于有了结果。
据原告杨老汉诉称,2008年,杨老汉与陈女士经人介绍认识,陈女士比杨老汉小10岁,杨老汉被陈女士年轻的外表和爽朗的性格所吸引,不久便领了结婚证,两人都是再婚,婚后没有子女。因为认识的时间短,杨老汉对陈女士了解并不多,结婚前杨老汉的子女曾极力反对,但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杨老汉顶着家人的压力,义无反顾地和陈女士结了婚。结婚之后杨老汉才发现,陈女士和自己性格不合,两人平时经常为生活琐事吵架,最让杨老汉无法忍受的是,陈女士经常经常夜不归宿,还常去看望她的前夫以及两人所生的孩子,每次陈女士夜不归宿之后,两人就要爆发争吵。2012年7月的某天,在一次大吵过后,陈女士突然离家出走,并且带走了家中的全部存款以及杨老汉与陈女士两人的两份结婚证。之后,陈女士的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杨老汉无法联系上陈女士。杨老汉觉得自己是被“骗婚”了,而且担心如果现在不与陈女士离婚,今后可能还会涉及到财产方面的纠纷,所以向法院起诉,希望借助司法力量与陈女士离婚。
房山法院受理该案后,根据杨老汉提供的陈女士手机号,法官反复拨打一直处于关机状态。经过查询陈女士的户籍信息,法院多次向陈女士的户籍地邮寄起诉书和传票均被退回。李女士竟然“消失了”。无奈之下,杨老汉只能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向陈女士送达起诉书和传票。
公告送达传票需要60天,加上30天的举证答辩期,仅送达传票就用了90天。公告送达后,陈女士未到庭参加庭审,庭审中,因为陈女士带走了两份结婚证,陈老汉不得不去民政局调取当初结婚时的申请表,作为证据证明自己与陈女士存在婚姻关系。之后法院判决杨老汉与陈女士离婚,公告送达判决书需要60天的时间,加上15天的上诉期,共需要75天时间判决才能生效。此外,进行公告每次需要花费300元,杨老汉两次公告共花费600元。拿到判决书后杨老汉感慨道,自己离这么一次婚实在是太不容易了,很后悔当初冲动结婚。
法官提示,公告送达时间较长,也需要一定的花费,一般当事人需要经过慎重考虑才会选择公告送达。一般的离婚案件,如果是简易程序审理,从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就应当审结,但是因为公告送达的时间较长,如果案件需要公告送达,则一般最少需要半年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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