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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未领证,法院不受理“离婚”诉讼

发布日期:2013-08-29    作者:余宇律师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得知无法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财产时,当事人娟娟(化名)半天都没有缓过气来,她和“丈夫”虽然没有领结婚证,但毕竟是按照习俗摆过喜酒,并共同生活了三年多时间。如今,“夫妻”缘分走到了尽头,本打算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争取利益最大化,没想到这个办法根本行不通,这让娟娟实在难以接受。

   没到结婚年龄,小情侣按习俗摆酒“结婚”
   三年多前,娟娟和庆庆(化名)都是刚出校门的中专毕业生,一次偶然的相遇,让这两个年轻人产生了感情。与娟娟三天两头见面觉得难解相思之苦,庆庆在家长的默许之下,干脆领着娟娟走进了自己的家门。因为双方都没有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不符合条件登记结婚,庆庆在家人的支持下,给娟娟家送去了聘礼,并按照当地的习俗,摆了几十桌喜酒宴请了亲朋和乡邻,算是正式把娟娟娶过门了。
   “婚”后,庆庆在父母和亲朋的资助下,与他人合伙买了一台推土机到外地跑建筑工地,娟娟则在玉林做些小本生意,这对小“夫妻”勤勤恳恳,每月挣到的钱大都存到一起购置家中的物品或是积存起来。一年多后,娟娟生下了一个孩子,庆庆的父母一高兴,就以庆庆的名字给他们买了一套两厅四居的房子,并添置了高档家具,这一家三口的小日子过得非常的惬意。

   缘分到尽头,财产无法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后来日子久了,不知道是因为庆庆和娟娟离多聚少,感情变淡,还是原来的那股新鲜劲已过,找不回当初的那份激情。总而言之,庆庆对娟娟慢慢地冷淡了。感觉到庆庆的变化后,娟娟怀疑庆庆有了别的女人,由过去的每天等着庆庆来电话,变成了一天打几个电话去“查岗”,这让庆庆更加反感和厌恶,他开始躲着娟娟,即便是逢年过节,也尽可能找理由呆在外地,娟娟绝望了。
   彼此折磨了一年多时间后,娟娟和庆庆都觉得已经没有回旋的可能,都想到了“离婚”。走到了这一步,娟娟想得最多的是财产方面的问题,这三年多来,她虽然挣得不多,但庆庆的收入和其家人给予的合算起来是一个不可小觑的数目,要是将他们“夫妻”两人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至少自己离开庆庆家后在短期内不用为生活犯愁。可她怎么也没有想到,法院不受理她的“离婚”诉讼,她更不可能以夫妻共同财产制度进行财产分割。


  律师:同居积累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广西玉洲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陈日榕说,按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凡是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而在目前,非法同居者起诉请求解除非法同居或所谓的“事实婚姻”关系的,法院是不会受理的(非法同居者中一方或双方属于有合法配偶者除外)。
   在该案例中,娟娟与庆庆都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就同居生活,尽管他们办了喜酒,亲朋和乡邻也认可他们是“夫妻”,但是,依照有关法律,他们起诉“离婚”或者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但是他们如果对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的抚养问题和所积累的财产如何分割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处理。双方在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积累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并不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对子女抚养问题上,则参照合法夫妻生育子女的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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